新兴传播媒介的快速发展,使检察工作面临空前开放、高度透明、全时监督的舆论环境。林州市人民检察院始终将意识形态工作摆在重要位置,不断夯实检察工作的思想根基,确保检察事业始终沿着正确方向前进。
强化组织领导,拧紧理想信念“总开关”。成立了意识形态工作领导小组,明确党组书记为意识形态工作第一责任人,其他班子成员按照分工和“一岗双责”要求,对职责范围内的意识形态工作负领导责任。制定了《意识形态工作制度》《意识形态工作联席会议制度》《依法处理、舆论引导、社会面管控“三同步”工作方案》等制度。把握舆论导向,唱响检察工作“主旋律”。学好用好红旗渠精神,结合本院检察工作实际,创建“渠润检察蓝 我护红旗渠——党建业务融合三常九做工作法”。通过本地新媒体平台对典型案例进行通报、对先进团队和个人进行宣传,通过先进示范引领,在全院营造了浓厚干事创业氛围。提升舆情处置能力,筑牢意识形态工作“主阵地”。新形势下检察宣传工作由单项式灌输向双向互动交流转变。面对检察宣传对象的全民化、多元化,该检察院积极建立完善意识形态领域突发事件应急预案工作制度,严格管理责任,确保制度落实到位。(朱富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