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鹿邑县法院:能动履职 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
鹿邑时讯
2024-09-24 16:38:56

近年来,鹿邑县法院始终坚持全面从严治党从严治院,牢记司法为民宗旨,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在服务保障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中能动履职,荣获“全省法院信息工作先进基层法院”“全市十佳政法单位”“全市人民满意的政法单位”等荣誉称号。

01 坚持党建引领 提高政治站位

9月5日至8日,鹿邑县法院的40名干警赴南阳市,开展“饮水思源·南水北调精神”素质能力提升培训活动。

“法规有度天心顺,官吏无私民意安。”在廉政教育基地内乡县衙,干警们被门口这副楹联吸引驻足,感慨颇深,更加坚定“响应党的号召,为党奋斗终身”这一理想信念。

  近年来,该院着力打造“亮天平底色 为党旗添彩”特色党建品牌,坚持以党的政治建设为统领,以创建“为群众办实事示范法院”“枫桥式人民法庭”等工作为抓手,推动“党建+”各项工作融合发展,努力让人民群众感受到公平正义就在身边。

  推动“党建+队伍建设”融合发展。该院注重建强党组织领导班子,高度重视机关党委自身建设,选举优秀年轻党员干警担任机关党委委员,选强配好党支部书记,发挥“领头雁”作用;注重严把党员发展“质量关”,将党员发展与政治理论学习、办案能力、宣传调研能力、驻村帮扶能力等考核挂钩,从理想信念坚定、办案业绩突出、群众评价较高的优秀干警中发展党员。

  推动“党建+执法办案”融合发展。该院注重树立办案标兵先锋,根据办案效率、办案效果等指标,每月评选表彰一批办案标兵,形成先进带后进、后进争先进的良好氛围;注重把党员放到一线锻炼,在矛盾纠纷调解、优化营商环境等涉民生、涉企案件中,让党员勇挑重担、冲锋在前、带头办理;在办案中,坚持党组织覆盖所有内设机构和法庭,确保每个团队、每个法庭至少有1名党员,为办案团队强筋壮骨,力争上游、创建工作品牌。近年来,该院审判质效位居全市法院前列。

  此外,该院还组织开展形式多样的廉政教育活动,推进党纪学习教育走深走实,为全院党员干警发放《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组织开展“党纪学习教育云课堂”培训等,不断提高党建工作水平;针对省委第十二巡视组反馈问题清单和巡视意见,抓好省委巡视反馈问题整改落实,及时明确问题清单、任务清单、责任清单,制定24项整改措施,目前已全部完成整改。

02  厚植为民情怀 推进诉源治理

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把矛盾纠纷化解在基层具有重大意义。作为基层解纷的“桥头堡”“第一站”,基层法庭肩负着化解矛盾纠纷,服务乡村振兴的重任。

春天,鹿邑县法院试量法庭的法官穿过乡村田野,为群众送上春日的“法治甘雨”;夏天,他们头顶烈日在勘验现场测量记录、定分止争,在群众家门口化解矛盾纠纷;秋日,矛盾纠纷当事人“一笑泯恩仇”,封印在卷宗里的“凡人小事”就是法庭的收获;冬天,冒雪执行、深夜庭审,纠纷在小院里“解冻”,心结在小院里“消融”,寒冬里也能温暖如春。

  试量法庭辖区内的村镇多数较偏僻,在法庭工作多年的法官侯俊涛深谙基层工作特点,和同事们多次送法下乡,把法治课送进学校课堂,把庭审开到乡村大院……

  “坐堂问案必不可少,但把工作做优做强,还是要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做群众的‘心上人’。”侯俊涛说。

  试量法庭的春夏秋冬,正是鹿邑县法院为大局服务、为人民司法的缩影。近年来,鹿邑县法院不断做实为大局服务、为人民司法,时时刻刻把民生冷暖、群众利益放在第一位,取得了明显的成效。

  ——加强妇女儿童合法权益保护,积极落实人身保护令、家庭教育指导令、从业禁止、关爱未成年人提示等制度,做深做实做优家事审判、少年审判工作。

  ——融合推进“枫桥式人民法庭”创建工作,设立“无讼村居”示范点和巡回审判点,法官在微信群中及时为村党支部书记提供法律咨询意见。

  ——今年上半年,对辖区多发的土地纠纷类案件制发4条司法建议,做实“抓前端、治未病”;诉前调解收案3750件,调解成功2445件,诉讼服务质效居全省第五、全市第一。

  9月18日,受台风“贝碧嘉”影响,豫东大地阴雨绵绵。为方便群众诉讼,该院法官冒雨前往某小区,在凉亭下“搭”起了巡回法庭,开庭审理一起物业纠纷案,群众代表搬来小板凳认真旁听。随着法槌声响起,简单却不失庄严的巡回法庭伴着细雨正式开庭审案。

  庭审中,法官认真听取当事人意见,准确归纳争议焦点,有序组织法庭调查、辩论,并结合相关法律规定,劝导业主及时履行缴费义务,引导物业公司重视业主诉求、提升服务质量。最终,双方当事人达成一致调解意见,案件就地化解,群众纷纷点赞。庭审结束后,法官还把“法庭”变为“课堂”,现场普法,引导大家共同维护小区和谐环境。

  像这样的物业纠纷案件巡回审判,该院今年以来已经开展了10余次。

  家长里短,桩桩案件虽小,能否妥善处理却关系着一方和谐;春去秋来,四季更迭虽快,他们为民的脚印却深深地烙印在这片热土之上。

03  做实护企安商 护航经济发展

中小企业是经济增长的重要动力和经济韧性的重要基础。优化营商环境,有助于充分激发内生创新活力,成为助推中小企业行稳致远的题中之义。

近年来,该院推出一系列护企安商措施,保障中小企业行稳致远。

  ——提升破产审判质效。启用破产管理资金,畅通“执行转破产”程序,有效盘活资产,发挥对经营主体的“出清”“拯救”功能。

  ——提高涉企诉讼服务水平。设置“智能云柜”,方便涉企案件当事人与法官之间材料收转。

  ——落实执前督促。对涉中小微企业的案件进行分流,释法明理、执前督促,为执行“减负”。今年上半年,该院新收首次执行案件1682件,同比下降35.18%。

  走过千山万水,仍需跋山涉水。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怎么才能干得更好?

  4月17日,该院召开专题会议,有针对性地提出各部门关于营商环境工作问题清单,认真剖析反思短板弱项,强调工作专班要高速运转,每周通报各项指标情况,各部门要重点关注涉企案件的立、审、执指标变化态势,统筹推进营商环境优化工作。

  在这场会议的12天后,该院又召开工作推进会,强调进一步抓牢抓实抓细优化营商环境工作。会议强调,要加强部门联动,协调推进,让企业家感受到司法温暖,挺直腰杆谋发展。

  一分部署,九分落实。

  今年5月,该院党组书记、院长张述涛带队,来到了辖区一家食品公司,了解企业经营状况、安全生产情况、发展规划,征集司法需求和意见建议。

  “你们放心发展,我们会尽最大努力,提供优质高效的司法服务,以后也会常态化开展送法进企业活动……”走访中,张述涛言辞恳切,为企业提振发展信心。

  “感谢你们依法审判,快速高效执行,保障了我们小企业的合法权益”。6月28日,鹿邑县某建材公司负责人带着一面锦旗来到鹿邑县法院城郊法庭,向办案法官表示感谢。

  此前,该建材公司持续向李某供应商砼。2019年7月,李某共欠该公司货款22万余元。经多次催要,李某仍欠12万余元未付。2023年,该公司将李某诉至城郊法庭。

  法官在查明事实的基础上,判决李某向该公司支付货款12万余元及相应逾期付款损失,但李某拒不履行。案件进入执行程序后,法庭依法对李某名下银行账户采取强制冻结措施,并多次联系李某,告知其拒不履行的法律后果。

  经过执行法官的不懈努力,今年6月27日,李某将货款及逾期付款损失共计14万余元全部履行到位。该案仅用时40天即执行完毕,便有了上文的一幕。

  今年7月,该院在上半年工作总结中指出,今后将持续优化营商环境,依法平等保护企业合法权益,慎用各类强制措施,促进企业合法、合规、诚信经营,为社会经济发展大局提供坚强司法保障。(位士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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