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只、两只、三只……”赶羊、验数、装车,70只羊交付完毕。近日,社旗县人民法院执行干警巧妙转换执行思路,通过“强”执行+“柔”释法,“以物抵债”的方式,帮助当事人追回欠款,圆满执结了一起买卖合同纠纷案。
案情简介
2023年9月,王某向黄某购买饲料,经双方清算,王某拖欠饲料款共计3.12万元,后黄某多次催要欠款未果,遂诉至社旗法院。法院经审理,判决被告王某限期内支付原告黄某货款3.12万元及违约金。判决生效后,王某却一直以各种理由拖延履行,黄某遂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以羊抵债 灵活执行
案件进入执行程序后,执行法官常乐依法向被执行人王某送达了执行通知书、财产报告令等法律文书,并通过网络查控对被执行人名下财产进行调查,未发现其有可供执行财产。执行法官继续深挖其他财产线索,并上门核查,发现被执行人家中饲养羊几十只。执行法官趁热打铁,一方面反复对被执行人释法明理,告知其拒不履行的严重法律后果,另一方面询问双方意见,是否同意以羊抵债。
达成一致 圆满执结
执行法官因案施策、灵活执行的工作思路让案件有了新的进展,被执行人王某愿意以羊抵债,申请执行人黄某也表示同意将被执行人所有羊全部收购,并将卖羊款与欠款之间的差额补给被执行人,双方达成一致意见,在执行法官的见证下,70只羊顺利完成交付,案件圆满执结。
编辑 / 周璞
初审 / 黄一凡
终审 / 陈立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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