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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阳市宛城区人民法院:执行力度强 民心暖洋洋
大河报·豫视频
2024-10-28 14:35:30

大河报·豫视频记者 李春 通讯员 段杰雨

为切实维护司法权威,保障胜诉当事人合法权益,10月23日,南阳市宛城区人民法院持续开展集中执行行动。

案例1:

被执行人张某因经营陶瓷生意,与某陶瓷公司(以下简称“A公司”)发生业务往来,但因资金问题未能按时支付货款,法院依法判决张某支付A公司货款及利息,但判决生效后,张某未按时履行还款义务,A公司遂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7点03分,执行干警依法对张某实施了拘传措施。在执行过程中,执行干警进一步调查发现,张某除了与A公司的案件外,还牵涉到与B公司的货款纠纷。鉴于此,执行干警迅速采取行动,主动与B公司取得联系,及时通报了案件的最新进展。在执行干警的耐心沟通与协调下,张某偿还了部分欠款,并明确提出还款计划,与A公司、B公司就剩余案款达成了执行和解协议,两起纠纷得以一并化解。

案例2:

9点25分,执行干警在蒲山镇将张某依法拘传,张某认为自己只是担保人,不应该承担还款责任,拒不履行还款义务。

“作为担保人,你自愿为被执行人进行担保,现在被执行人未依照还款保证履行义务,你负有连带清偿责任,法院有权依法执行你的财产。”面对态度强硬的担保人张某,执行干警多次耐心解释,并告知张某只有尽快履行还款义务,才能将案件解决完毕。但张某仍以种种理由推脱,拒不配合执行工作,最终被依法拘留。

法官特别提醒:为亲朋好友担保时,应充分了解担保带来的法律责任和风险,同时考虑好自身经济状况,避免为一时的义气,损害自身财产权益。

案例3:

被执行人李某因一起机动车交通事故纠纷案件,被法院判决需向申请人支付赔偿款共计7万元。案件进入执行程序后,执行干警多次与被执行人李某进行沟通,督促其尽快履行法定的赔偿义务。同时,耐心细致地听取其个人意见与实际困难,力求在执行过程中兼顾法理与情理。

经过执行干警的不懈努力与耐心沟通,被执行人李某的态度有了明显转变。行动当天,李某主动来到法院,一次性支付了7万元的赔偿款,使申请人的合法权益得到了有效保障,案件圆满解决。

案例4:

在执行一起合伙协议纠纷案件时,执行干警依法查封了被执行人杨某名下一辆汽车。但由于车辆流动性大,一直未能找到其实际行踪。12点18分,执行干警接到申请执行人的电话,称其发现了涉案车辆的踪迹。执行干警迅速前往现场。

到达现场后,执行干警对车辆信息进行了仔细核对,确认无误后,立即联系被执行人杨某到场配合执行。但杨某在接到电话后,态度恶劣,拒不配合执行工作,不仅不交出车钥匙,还威胁执行干警,阻挠执行。执行干警耐心向其释明法律规定和拒不配合执行的严重后果,但杨某依然拒绝配合。最终,执行干警找来专业拖车,经过2个多小时的努力,成功将涉案车辆扣押至法院指定地点。

此次行动,宛城法院共现场调查被执行人财产线索36处、强制拘传被执行人11人,执行完毕各类案件7件,达成执行和解5件,执行到位220.1万余元,切实维护了胜诉当事人合法权益,捍卫了司法权威。

编辑: 曲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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