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19日,嵩县人民法院执行干警开展涉营商、涉民生小标的案件集中执行活动,对被执行人进行“精准打击”。
执行干警兵分多路迅速出击
冒雨奔赴各个现场
执行过程中
干警们坚持
善意执行与强制执行相结合的原则
因案施策
将释法说理和拘传、拘留
强制措施相结合
有力震慑被执行人规避执行的侥幸心理
在一起拖欠劳务工资案件中,法院判决被告李某分期支付原告劳务费共计3万余元,但在判决生效后,李某首期款项就未按期支付给原告,原告无奈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执行过程中,面对被执行人李某的推脱,执行干警耐心向其释法析理,讲清限高及成为失信被执行人的后果,最终李某被说服当场履行1万余元,后续款项双方达成和解协议,分期履行。
截止发稿,本次集中执行活动共出动警车8辆,执行干警、法警30余人,拘传6人,执行到位8.7万元。
供稿:执行局 王冰倩
编辑:范丹丹 马笑笑
校对:马琼艺 周怡甫
审核:谢振国 刘磊 李少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