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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北说法 | “真租客”遭遇“假房东” 租金如何追回?
安阳市北关区人民法院
2024-09-09 23:52:32

01

好心将房屋出借给亲戚

却被出租谋利

房主发现陌生人居住家中

报警维权

租客最终“被迫”搬家

“假房东”消失不见

租客多支付的租金如何主张?

近日

北关区人民法院审理了

一起房屋租赁合同纠纷

02

泡泡长期居住外地

将位于A市的房子出借给亲戚花花居住

花花未取得泡泡同意

私自将房子租赁给刚大学毕业的毛毛

某日

泡泡返回家中

发现陌生的毛毛居住在自己的房子里

沟通不成报警赶人

之后

毛毛被迫搬离房屋

但是其支付的半年租金并未到期

“假房东”花花收取房租后

“消失”不见

无奈

毛毛只能将花花诉至法院

要求退还剩余租金及住房押金

03

法院经审理认为

真房东报警后

毛毛被迫搬离房屋

房屋租赁合同已实际履行不能

法院判决

花花应向毛毛退还未到期租金和押金

共计6200元

04

法官说法

秦涛

北关区人民法院

一级法官

法官说法

租赁房屋时

一定要核实房屋真实信息

查看不动产登记证书或者房屋买卖合同等

以确定房屋的真正所有权人

避免“假房东”出租

“真房东”赶人

徒增生活烦恼

图片来源于网络,侵权删

(当事人姓名均为化名。)

END

【原创第1375期】

编辑丨许   圆

审校丨任   悦

审核丨宋   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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