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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张质检表成为高质效办案推动器
河南法治报
2025-05-22 16:04:37

河南法治报记者 何永刚 通讯员 马炎

王某因民间借贷纠纷案,到平顶山市新华区检察院申请民事执行监督。

该院第四检察部主任赵辉处理完案件后,拿出民事检察案件质检表仔细核对,看到“是否将案件办理结果告知控申部门”这项提醒时,立即按照程序,将案件处理情况告知控申部门,以及时将处理结果回复给当事人。

“这张质检表可是我们办案的得力助手。”赵辉说,“现在注重高质效办案,不仅案件本身不能有瑕疵,还要尽量让当事人对各个方面都满意。”

检察官的目光从“案子结没结”投向“案子有没有结好”,这样的观念转变是如何发生的?

新华区检察院狠抓“三个管理”工作落实,把平顶山市检察院提出的细化案件质量评价体系作为提升案件质效的着力点,围绕检察业务管理创设六张质检表。

一个月以来,质检表的使用成效亮眼——该院案件评查错误率降低了36%。六张质检表已经成了新华区检察院高质效办案的推动器。

质检表是检察官办案的合格证

新华区检察院刑事案件质检表上,归纳了受理、审查、审查终结、法律文书审核、注意事项、需要向上级院汇报的案件6个大项100余个小项的提醒。

“这些提醒为检察官办案工作带来了司法理念上的导向和发力方向的调整。”新华区检察院副检察长王雅丽说,“我们得更注重细节、更注重案结事了、更注重当事人的感受。”

除了刑事案件质检表,新华区检察院还制作了审查逮捕案件案卡质检表、审查起诉案件案卡质检表、民事检察监督案件质检表、行政检察监督案件质检表、公益诉讼检察监督案件质检表。这些质检表,既是案件质量的体检表,也是检察官办案的合格证。

六张质检表的制定与当前检察工作是否契合?是否能够科学、精准、有效促进高质效办案?

据新华区检察院综合业务部副主任赵璐媛介绍,在高质效办案思想的引领下,新华区检察院开始梳理影响高质效办案情况的各方面因素,然后把这些因素归纳到质检表里,作为对高质效办案工作的提醒。质检表涵盖从案件受理到审结归档的全过程,使每个案件都有了专属的成长档案,全方位为案件办理过程中的各个环节把关。

“这是逐步实现每案必检的一种方式。”新华区检察院党组书记、代检察长杨慧说,“六张质检表,让每个案件出厂即合格,以‘办案无瑕’促‘办案无访’。”

化有形提醒为无形动力

在办理一起开设赌场案时,该院第一检察部主任宗倩卉对照刑事案件质检表中“公安机关退查是否超过法定期限”一栏,发现公安机关退查已经超过了法定期限6天,便在“侦查活动是否合法、对侦查活动违法行为是否提出监督意见”一栏中选择了“否”,然后立即跟公安机关联系,发出纠正违法通知书。

“如果没有质检表,这起案件可能会留下瑕疵。”宗倩卉说,“尽管在办案过程中对照质检表会花费较多时间,但比起在评查案件中被发现案件有瑕疵,我更愿意对照质检表,把案件的细节都做好。”

王琳是该院第一检察部的“质检员”,她的工作任务就是每天对照质检表,对每个案件的流程进行跟踪,并逐项核对每个流程是否都跟质检表中的提醒符合,一旦发现问题,及时提醒办案检察官。

王琳说:“这可不敢有一点马虎。案件结束后,我还要在质检表上签字盖章。”

“我们根据质检表中提醒的价值导向,把重视质量、效率和效果的司法理念扎扎实实贯彻到办案的每一个环节,自然能够得到良好的评估结果。”该院员额检察官杨丽君坦言,“哪怕是一名新手,只要对照质检表去办理案件,就不会有大的差错。”

除了制定质检表外,该院还同步实行员额自查、部门检查、案管评查、院领导抽查“四查”工作法,通过自检,让问题清单转化为质效清单,体现了以人民为中心、实质解纷、尊重司法规律等工作理念。

平顶山市人大代表王继涛说:“质检表中的每一项提醒,都对应着相关办案环节。只要在每一个环节都把高质效办案的功课做到极致,就能既解决案件的‘法结’,又化解群众的‘心结’。这是质检表带来的全新目标,也是新华区检察院检察官内化于心的价值取向。”

来源: 河南法治报
编辑: 王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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