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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动车以其经济、便捷、环保等特点,日益成为群众出行的重要交通工具。但部分电动车驾驶人交通安全意识淡薄,存在不按照交通信号灯通行、逆向行驶、酒驾、走机动车道等违法行为,违法、事故、伤亡人数占比较高。
电动车闯红灯、逆行酿事故
人伤车损还负全责
6月20日12时49分,一辆二轮电动车沿漓江路由西向东行驶至中山路口处时,与一辆沿中山路由北向南行驶的小型轿车发生碰撞,造成车辆损坏、人员受伤的道路交通事故。
交警部门调查后认定:二轮电动车违反交通信号灯通行、逆行是引起该事故的全部原因,驾驶人负该事故全部责任。
为进一步规范电动自行车、电动三轮车通行秩序,净化市区交通环境,漯河交警部门持续在全市开展电动车通行秩序专项整治行动,查处交通违法乱象。
▲整治电动自行车不悬挂号牌、骑乘人员不佩戴安全头盔、闯红灯、逆行、走机动车道。
▲整治电动三轮车逆行、闯红灯、走机动车道、违法载人。
▲整治低速或未悬挂新能源车牌的电动四轮车走机动车道、闯红灯、逆行等交通违法乱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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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王家辉
校对:袁景泰
审核:蒋士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