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创作挑战赛六期#
文图:陈宝玲
法律救济是指法律关系主体的合法权益受到侵犯并造成损害时,获得恢复和补救的法律制度。《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四十一条规定:"婚姻家庭受国家保护。实行婚姻自由、一夫一妻、男女平等的婚姻制度。保护妇女、未成年人、老年人、残疾人的合法权益。"如果婚姻关系一方违反以上法律规定,导致另一方权益受到损害,有什么法律救济措施呢?
一、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可以提起诉讼请求分割夫妻共同财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六条规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夫妻一方可以向人民法院请求分割共同财产:(一)一方有隐藏、转移、变卖、毁损、挥霍夫妻共同财产或者伪造夫妻共同债务等严重损害夫妻共同财产利益的行为;(二)一方负有法定扶养义务的人患重大疾病需要医治,另一方不同意支付相关医疗费用。"
二、双方感情确已破裂,可以起诉请求离婚。《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九条规定:"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一)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三、离婚时法院根据财产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七条规定:"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对夫或者妻在家庭土地承包经营中享有的权益等,应当依法予以保护。"
四、婚姻存续期间负担较多义务的一方,有权要求另一方给予经济补偿。《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八条规定:"夫妻一方因抚育子女、照料老年人、协助另一方工作等负担较多义务的,离婚时有权向另一方请求补偿,另一方应当给予补偿。具体办法由双方协议;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
五、离婚时生活困难,有负担能力的另一方应当给予适当经济帮助。《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九十条规定:"离婚时,如果一方生活困难,有负担能力的另一方应当给予适当帮助。具体办法由双方协议;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
六、一方过错导致离婚,无过错一方有权请求另一方给予损害赔偿。《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九十一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导致离婚的,无过错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一)重婚;(二)与他人同居;(三)实施家庭暴力;(四)虐待、遗弃家庭成员;(五)有其他重大过错。"
七、夫妻一方企图侵占另一方财产的,离婚时对该方可以少分或者不分财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九十二条规定:"夫妻一方隐藏、转移、变卖、毁损、挥霍夫妻共同财产,或者伪造夫妻共同债务企图侵占另一方财产的,在离婚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时,对该方可以少分或者不分。离婚后,另一方发现有上述行为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再次分割夫妻共同财产。"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从七个方面赋予婚姻关系一方请求离婚、分割共同财产的权利。规定了照顾子女、女方、无过错方的救济措施。对家务劳动补偿,经济帮助,损害赔偿、对企图侵占另一方财产可以少分或者不分财产也做出了规定。有利于维护受损害方的合法权益,同时也体现了夫妻在婚姻家庭中地位平等的原则。
刊发于2022年12月30日汴梁晚报婚姻家庭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