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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房屋市政工程高温天气安全防范工作的提醒函
济源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5-05-22 06:29:43

提醒函

各房屋市政工程参建单位:

因近日我省大部地区将持续晴热天气,天气闷热给建筑施工带来诸多不利影响。为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的重要批示指示精神,切实做好高温天气安全防范工作,维护好建筑施工作业人员的安全健康权益,确保施工安全,现将有关事项提醒如下:

提高站位,全面落实安全生产责任

各项目参建单位主要负责人要筑牢安全生产“红线意识”和“底线思维”,针对高温天气下的安全风险和事故隐患,采取切实有效的防范措施,责任落实到位、重点防控措施到位、督促检查到位、堵住各种安全生产漏洞,确保高温汛期生产安全。

严格落实高温天气防暑降温措施

(一)加强高温天气应急培训

各项目参建单位对班前、岗前技术交底加强高温天气安全教育培训,及时组织管理人员和作业人员学习掌握预防高温中暑的基本常识和急救知识,增强作业人员的自救互救能力;根据从事高温作业和高温天气作业的作业人员数量及作业条件等情况,配备应急救援人员和足量的急救物资,对年龄较大、身体素质不佳、不适应高温条件作业的施工人员要及时调换岗位,防止因中暑引发安全事故,确保施工人员身体健康和作业安全。作业人员出现中暑症状时,应当立即采取救助措施,病情严重者,要及时送医疗卫生机构治疗。

(二)合理安排施工作业时间

各项目参建单位要根据生产特点和具体条件,按照规定合理安排调整高温天气工作时间,严禁高温天气盲目抢工期、赶进度。严格执行高温时段停工制度,日最高气温达到40℃以上时,停止当日室外露天作业;达到37℃以上、40℃以下时,当日上午11时至下午15时高温时段不得安排室外露天作业,禁止安排高空作业。

(三)完善施工现场作业环境

施工现场要配备足够的饮用水,及时为施工一线人员准备凉茶、绿豆汤、藿香正气水、清凉油、毛巾等防暑降温物品,防止发生中暑。密切关注从业人员身体状况,做好作业人员身体健康状况监测,避免带病上岗。

(四)加强施工现场消防安全管理

针对夏季高温、火灾事故易发情况,严格落实消防安全责任,全面加强施工现场、配电房、仓库、电焊作业等火灾易发区域的检查和监管;加强对油漆、氧气瓶、乙炔瓶等易燃易爆物品存放管理,防止露天高温暴晒,严格执行动火作业审批制度,落实电焊等明火作业的防火措施,加大对电气线路及用电设备的安全管理,确保施工现场防火安全。

加强高温天气监督管理

(一)各项目参建单位要加强施工作业人员生产、生活保障和劳动保护的监督,督促施工单位严格执行高温作业有关规定和标准。

(二)各项目参建单位要及时关注气象预报,建立健全预警制度,依据夏季施工特点,制订相应的防范措施和应急处置预案,做好上级主管部门及气象部门发布高温预警后的响应工作,及时发布相关预警信息,落实各项预防措施,健全完善值班和信息报告制度,确保通讯畅通,及时、迅速、有效地处置各种异常和突发情况,提高安全生产应急处置能力。

(三)住建局安监站将针对高温天气加强对建筑工地的监督检查,对违反高温天气劳动保护相关规定造成安全事故的,依法追究相关单位及责任人法律责任。

济源产城融合示范区

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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