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咱法院发的司法建议已经落实,我带张庭长一起看看现场整改情况吧。”近日,封丘县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副大队长刘光辉向前来了解司法建议落实情况的封丘县法院冯村法庭庭长张辉现场介绍隐患路口的排查整改情况。
“接到县法院的司法建议后,县公安局交警大队就联合县里的相关职能部门对排查出的20余处无交通信号设施的隐患路口进行整改,现在已经整改完毕。尤其是黄河滩区迁建的新型社区—港北新区,自从安装监控设施后,交通事故的数量比之前明显减少,群众反响也很好。”经过刘队长的介绍,张辉看到社区路口安装的好交通信号及监控设施,群众出行有序。而推动规范道路管理的这份司法建议,正是起源于该院受理的一起“小案件”。
明察细思 “小案件”发现民生问题
今年3月份,封丘县法院冯村法庭受理一起某保险公司追偿权纠纷一案,因发生交通事故造成人员伤亡,保险公司垫付抢救费后向肇事方追偿。虽然案情并不复杂,但法庭庭长张辉在审理时发现导致事故的原因之一是道路路口未安装信号设施,如果安装了信号灯,及时提示提前减速,事故就有可能避免,举一反三,其他路口是否也存在同样问题呢?这不是一个简单的“小案件”“小问题”,而是关乎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的“大民生”问题。心思缜密的张辉迅速向院党组汇报了情况。
“司法建议的目的不是为了‘挑毛病’,而是利用掌握的案件数据所反映出的社会治理问题,提出解决问题的法律建议,帮助交管部门堵塞交通治理的漏洞,提高管理水平。”封丘县法院院长宋克洋在听取情况后,提出通过梳理案件数据,运用综合性司法建议这一途径,向交管部门提问题出对策建议,进一步规范道路交通设施建设,助力群众安全出行。
梳理研判 形成高质量司法建议
为确保查找问题全面准确,该院全面排查近年来交通事故类的案件,发现多起事故与道路路口未安装信号设施有关,存在着极大的安全隐患。问题梳理后,由审管办牵头把关,承办法官张辉汇总问题提出初步解决意见,并提交审委会讨论,形成初稿。同时为严格确保建议的准确性和可行性,分管院领导专委徐伟按照“坚定的原则,柔软的身段,商量的口吻”的工作思路,提前与公安机关交管部门进行了对接协调,完善可行性举措,最终形成综合性司法建议,于2024年6月向交管部门发出。
跟踪落实 让司法建议落地见效
司法建议发出后,该院持续跟进落实一直与交管部门进行密切沟通了解进展情况。公安机关交管部门积极配合逐一对问题路口进行了整改反馈,并举一反三,对全县道路路口进行了全面排查,将排查出的20余处风险隐患纳入道路整改计划并整改完毕。随着交通信号设施的完善安装,不仅进一步提升了道路管理的规范化,而且还大大降低了交通事故的发生率。据统计,截止10月底,封丘县发生伤亡事故的涉交通肇事刑事案件较去年同期下降了50%左右,由46件下降至24件,提升了群众出行的安全感。
司法建议作为人民法院参与社会治理的重要方式途径,对做实“抓前端、治未病”,提升社会治理效能,助推社会治理现代化起到了积极的促进作用。
办案子、化纠纷、抓后端是治标,提建议、重规范、抓前端才是治本。不仅要从源头“化未病”、前端“医将病”、中端“治已病”,更要在末端“防再病”中发挥作用。下一步,封丘县人民法院将始终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更加主动融入基层社会治理,时刻关注和保护民生,为构建和谐社会建言献策,贡献法治力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