豪鹏科技公告,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长兼总经理潘党育先生提议公司使用自有资金或自筹资金等合法资金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再次回购公司已发行的部分人民币普通股股票。回购股份的种类为公司已发行的人民币普通股股票,回购资金总额不低于人民币1亿元且不超过人民币2亿元,回购期限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本次回购股份方案之日起不超过6个月。提议人承诺将积极推动公司董事会尽快召开会议审议本次回购股份事项,并对本次回购股份事项投赞成票。
豪鹏科技公告,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长兼总经理潘党育先生提议公司使用自有资金或自筹资金等合法资金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再次回购公司已发行的部分人民币普通股股票。回购股份的种类为公司已发行的人民币普通股股票,回购资金总额不低于人民币1亿元且不超过人民币2亿元,回购期限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本次回购股份方案之日起不超过6个月。提议人承诺将积极推动公司董事会尽快召开会议审议本次回购股份事项,并对本次回购股份事项投赞成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