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省清丰县人民法院
执行悬赏公告
为进一步加大执行力度,有效规避、制裁被执行人逃避行为,充分利用社会力量查找被执行人财产及线索,以提高执行工作效率,完善执行工作机制,切实维护当事人合法权益,现依申请人的悬赏执行申请,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五条及《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执行中财产调查若干问题的决定》第二十一、二十二、二十三、二十四条之规定,特发布执行悬赏公告如下:
执行案号:(2024)豫0922执1868号
执行标的:40450.00元
执行案由:买卖合同纠纷
被执行人:王世威
身份证号码:4109221986xxxx5810
家庭住址:河南省濮阳市清丰县六塔乡牙头村
执行案号:(2024)豫0922执1386号
执行标的:35338.00元
执行案由:买卖合同纠纷
被执行人:许朋朋
身份证号码:4109221982xxxx6298
家庭住址:河南省濮阳市清丰县瓦屋头镇双町村
若有知情人士提供被执行人的具体下落,经查证属实并找到被执行人的,申请人自愿支付1000元悬赏金。若知情人士提供法院尚未掌握的被执行人财产线索,使本案债权得以全部或部分实现时,申请人自愿按照实际执行款的3%支付悬赏金。
举报电话:0393-8639821
举报时间:工作日(除法定节假日)
上午8:00-12:00
下午14:30-18:00
欢迎广大群众提供其行踪与财产线索,发现以上被执行人行踪的,请致电清丰县法院进行举报!
郑重承诺:我院对提供线索的人员身份及提供线索的相关情况一律严格保密。
清丰县人民法院
二〇二四年十一月十九日
供稿:执行局
编辑:刘亚茹
初审:刘亚茹
复核:韩丽敏
终审:李国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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