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平顶山市检察机关在汝州市组织开展庭审观摩及评议活动
河南日报客户端
2024-11-22 11:19:45

观摩庭审 李晓沛 摄

  为深入贯彻落实最高检“八号检察建议”,依法严厉惩治危害安全生产类刑事犯罪,促进企业安全生产,预防安全生产事故的发生,11月14日,汝州市人民检察院对一起重大责任事故案和一起危险作业案开展庭审观摩活动。平顶山市人民检察院及辖区各基层院、汝州市应急管理局及部分企业代表等观摩庭审。

  此次庭审观摩活动,由河南省十佳公诉人、最佳辩手,汝州市人民检察院第一检察部主任孙雨蒙作为公诉人出庭支持公诉。庭审现场,孙雨蒙分别围绕两起案件起诉书指控的犯罪事实,采用PPT举证、示证、向被告人发问等方式,有力指控了犯罪;在还原案发过程的同时,又为参与旁听的人员上了一堂生动的安全生产法治课。在法庭辩论环节,孙雨蒙结合最高检“八号检察建议”,分别就两起案件的事实认定、证据采信、犯罪情节、社会危害性等内容发表公诉意见,并揭露两起案件的犯罪原因、分析犯罪后果,两案被告人当场认罪认罚,也让参与旁听的人员深刻认识到安全生产的重要性,切实起到“办理一案、教育一片”的法律效果。

  庭审结束后,平顶山市人民检察院组织召开评议会。评议会上,孙雨蒙分享了办案体会和出庭心得,评议人员从文书质量、出庭规范、讯问辩论、临场应变等各方面提出意见和建议,并就危害安全生产犯罪的定罪标准、证据采集、量刑尺度、庭审质量进行交流研讨。

  安全生产,一头连着群众生命财产安全,一头连着经济社会发展稳定,是不可逾越的发展“红线”。下一步,汝州市人民检察院将进一步贯彻落实最高检“八号检察建议”,联合相关行政单位,加强跨部门协作,形成多部门联动、信息共享的安全生产常态化治理机制,助力企业安全生产,为服务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贡献检察力量。(郭慧利)

编辑: 路天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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