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20日,河南省委金融办官网发布《关于防范“伪金交所”违规经营活动的风险提示》,进一步巩固“伪金交所”清理成果,切实提高广大投资者的识别能力和风险意识,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
所谓“伪金交所”,是指为非标债务融资活动提供登记备案服务的工商企业,往往名称或经营范围中包含“信用资产”“备案登记”“产权登记”“产登”“产权”“产交”“产权交易”等相关字样,其未经国家有权部门许可,涉嫌从事非法金融活动,属于清理整治对象。自2021年以来,我省共排查发现并清退了10家“伪金交所”。
提示强调,除国家金融监管部门批准设立的交易场所外,其他各类地方交易场所经营活动不得泛金融化、泛证券化、泛期货化,不得直接或间接为非标债务融资活动提供登记、备案、销售、挂牌、结算等相关服务或便利。
我省未批准任何省外地方交易场所在辖内设立分支机构或者发展会员、代理商、授权服务机构等。凡是以省外地方交易场所及其分支机构或者会员、代理商、授权服务机构名义在我省开展经营活动的,均属于违规行为。
提醒社会大众特别是广大投资者,高度警惕相关风险,提高风险防范意识和风险识别能力,自觉选择合法融资渠道,坚决抵制各类非法金融活动,切勿投资“伪金交所”登记备案的非法金融产品。如发现“伪金交所”相关风险线索的,请及时向其登记注册地金融管理部门反映。涉嫌违法犯罪的,及时向公安机关举报。
河南省已清退“伪金交所”名单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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监制/王锦春 刘杰
法律顾问/梁妍(河南国基律师事务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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