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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工会重点工作创新案例】鹤壁市鹤山区总工会“3+N+1”工作模式 高效化解劳动争议
河南省总工会
2024-09-21 13:20:03

鹤壁市鹤山区总工会积极探索新时代劳动领域“枫桥经验”,构建“3+N+1”劳动争议化解模式,促进劳动争议高效化解。

“3”指建立区、乡镇、企业三级劳动争议调解阵地,推动实现区职工维权服务中心、乡镇(园区)维权工作站、企业维权工作室上下贯通,着力打通劳动争议调解“最后一公里”,做到矛盾纠纷不上交、争议化解在基层。

“N”指建立“工会+N”劳动争议多元化解机制,推动工会与相关部门左右联动,协同推进。区职工维权服务中心建立了由区工会、区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受理服务中心、区人民法院三家联动的劳动争议调裁审衔接机制,力求实现“1+1+1>3”的工作效应。乡镇(园区)维权工作站拓展“工会+”范围,建立了乡工会牵头,司法所、劳动保障所、法庭、派出所及各用人单位参与的联席会议制度,打破各部门局限,发挥各部门优势,共享信息、共商对策、共助化解。

“1”指锚定劳动争议成功化解一个目标。职工与企业发生劳动争议后,首先由企业维权工作室调解,如调解不成功,工作室上报乡镇(园区)维权工作站,通过召开联席会议推动化解;如仍未调解成功,上报区维权服务中心,由区调裁审机制化解。

该模式实行以来,多数案件能够在乡镇(园区)维权工作站得到解决,85%左右的的案件在区级层面以下成功化解,真正实现了小事不出企、大事不出乡、难事不出区、矛盾不上交。

来源:省总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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