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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洛阳·早安】今日起,符合条件者可申请购房补贴→
洛阳发布
2025-06-19 08:12:3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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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洛阳市住房保障和房产服务中心”微信公众号今日发布公告称,2025年1月20日至2025年3月31日,在中心城区(不含偃师区、孟津区)购买新建成套商品住宅,活动期间缴纳购房定金、首付款或全款并网签成功的购房户可以申请购房补贴,补贴总套数1000套。

关于洛阳市2025年新春购房产购房补贴的公告(二)

为深入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关于着力稳预期促消费的工作精神,按照全省、全市确保一季度经济“开门红”有关工作要求,为全面落实房地产稳预期、促消费活动,现将洛阳市2025年新春房产购房补贴公告如下:

一、申领范围

2025年1月20日至2025年3月31日,在中心城区(不含偃师区、孟津区)购买新建成套商品住宅,活动期间缴纳购房定金、首付款或全款并网签成功的购房户即可以申请,补贴总套数1000套。

二、预审条件

1.网签时间按照商品房网签业务系统中1月20日起提交的网签先后顺序和首次缴款或全款缴款时间为准。其中期房为业务申请提交受理时间,现房为业务办结完成时间。

2.新建成套商品住宅不含经适房、划拨土地用房,人才购房补贴与本次购房补贴选其之一,不得重复申请。

三、补贴标准

对符合申领范围、受理条件的,每套补贴8000元,满1000套为止。

四、补贴方式

经个人申请、窗口受理、复审公示,符合条件的由财政预算安排支出,通过银行转账方式予以发放。

五、预审流程

2025年6月19日起30日内,购房户(附件:2025年1月20日至3月31日第二批预审核名单)可携带相关材料到市民之家(洛龙区开元大道与永泰街交叉口)一楼E20窗口提交资料预申请购房补贴。第二批预审核按照预审条件,受理时间截止到公告期满。最终的发放形式以期房业务申请提交受理时间、现房为业务办结完成时间综合排序进行,逾期未前来提交申请预审材料的,视为自动放弃。第一批和第二批审核名单满1000套后将通过洛阳市住房保障和房产服务中心官网(www.lyzbj.org.cn)进行公示(公示期限为7天),不足1000套按实际审核套数公示,超出1000套部分,按照审核规则进行删减,公示期间无异议后,予以发放。

期房预审材料:《2025年新春购房(新建成套商品住宅)补贴申请表》(原件一份)、商品房买卖合同(预售)、购房票据、转账凭证(银行流水)、身份证、银行卡等其他佐证材料。

现房预审材料:《2025年新春购房(新建成套商品住宅)补贴申请表》(原件一份)、商品房买卖合同、购房票据(1月20日后的转账凭证与合同约定相同的付款金额)、转账凭证(银行流水)、开发公司客户转账业务回单、身份证、银行卡等其他佐证材料。

异议申请:第一批和第二批公告名单为业务信息系统自动抓取,如有2025年1月20日-2025年3月31日期间在中心城区(不含偃师区、孟津区)购买新建成套商品住宅的群众,不在名单内,如认为符合补贴规则,可携带相关资料至受理窗口现场预审,对符合预审条件的房源进行受理,并在最终的发放名单中予以公示。异议申请时间与本次预审时间同步。

六、咨询电话

市民之家:0379-65500849

特此公告

附:2025年1月20日至3月31日第二批预审核名单

(来源:洛阳市住房保障和房产服务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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