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强化未成年人司法保护,帮助未成年被告人尽快回归社会,10月21日下午,唐河县法院“栀香未来”青少年法治教育中心联合县司法局开展未成年人社区矫正对象集中教育、回访帮教活动。
活动中,法官助理史一丹通报了在缓刑考验期内违反相关规定被撤销缓刑的部分典型案例。
法官孟祥恩与未成年社区矫正对象集体谈心,告诫大家在缓刑考验期间要认真遵守相关规定,服从管理。并向大家详细解释了未成年人犯罪记录封存制度的目的和意义,鼓励他们培养积极向上的心态,正确面对过去的错误,教育他们摆脱思想压力,认真遵守矫正期间各项规定,争取早日回归社会。
下一步,唐河县法院将始终坚持未成年人犯罪“教育为主、惩罚为辅”的原则,主动延伸审判职能,不断完善“判后回访”机制,在未成年帮教工作中持续发力,积极发挥司法能动作用,助力、保障未成年人健康成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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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 字 | 史一丹
图 片 | 姜 燕
编 辑 | 杨俊英
审 核 | 李 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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