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获嘉县法院打出“保全+调解”组合拳,成功化解了一起因欠付纸箱货款而引发的买卖合同纠纷案件,切实保障了企业的合法权益,有效助推了县域民营经济的发展。
2024年6月1日,河南某包装公司与河南某食品公司就纸箱定制达成合意,并签订《采购合同》,河南某包装公司按约履行供货义务后,河南某食品公司并未及时支付货款,经河南某包装公司多次催要未果。
11月1日,原告河南某包装公司将被告河南某食品公司诉至获嘉县法院,要求支付其货款727025.03元,并申请诉讼财产保全。
11月10日,民庭员额法官桑伟利收到财产保全的反馈结果后,详细查阅卷宗,核对各项证据,并重点审查了双方签订的采购合同,确定被告河南某食品公司所采购纸箱的型号、数量、单价、合同总价、已付和下欠货款金额。
随后,员额法官第一时间与双方当事人电话联系,确认双方均有调解意愿后,立即组织其来法院进行面对面对账与调解。
在此期间,员额法官向被告详尽阐释了财产保全的法律后果,认真听取了被告关于企业经营困难的相关陈述。中午下班后,调解工作仍在持续进行中……
最终,经过不懈努力,双方达成一致调解意见,被告河南某食品公司当场向原告河南某包装公司支付货款200000元,并承诺下欠货款分两期履行完毕。
收到调解书后,双方当事人均向员额法官表达了诚挚的谢意,被告河南某食品公司的代理人激动地说道:“非常感谢桑法官!作为一家外地企业,我在获嘉县法院深切感受到了司法的尺度与温度,诚挚地向你们表示感谢!”至此,这起涉企纠纷得以圆满解决。
法治是最好的营商环境。下一步,获嘉县法院将持续秉持“如我在诉”的理念,用高效办案激发市场活力,用贴心服务温暖市场主体,为营造更加稳定公平透明、可预期的法治化营商环境贡献司法力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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