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豫剑执行 召陵区法院执行局开展2024年第18次集中执行行动
漯河市中级人民法院
2024-11-05 15:14:52

#法在身边 以案为鉴#

10月26日凌晨,迎着凛冽的秋风,召陵区法院执行局开展2024年第18次集中执行行动。六点整,执行干警们在法院楼前集结完毕,整装待发。“出发!”,随着一声令下,干警们按照提前摸排好的线索,以雷霆之势,快速出击,对拒不履行被执行人开展拘传行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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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1

没钱?分期还!


李某与王某买卖合同纠纷一案,法院依法判决被告王某限期内偿还原告李某11万元及利息。判决生效后,王某未主动履行还款义务,李某遂申请强制执行。案件进入执行程序后,执行法官多次联系被执行人王某,督促其主动履行还款义务,但王某均以各种理由拖延履行。


在本次执行行动中,执行干警来到王某家中,将其拘传至法院,对其进行释法明理,告知其拒不履行的严重法律后果。王某表示自己愿意履行欠款,但是现在遇到困难,希望能分期履行。最终,王某与李某达成和解,王某当场履行欠款1万元,剩余欠款分期履行,案件顺利和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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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2

“我还钱!”

李某甲与李某乙承揽合同纠纷一案,法院依法判决李某乙限期内向原告李某甲支付加工费一万五千元。判决生效后,李某乙未按期履行还款义务,李某甲申请法院强制执行。

 

案件进入执行阶段后,执行法官对被执行人李某乙名下银行账户和网络资金进行查控,冻结了其部分存款,但是冻结的存款并不足额,后执行法官又多次联系被执行人,其均以各种理由拖延执行。

 

在本次执行行动中,执行干警来到李某乙家中,将其拘传至法院,告知其如果拒不履行,将会面临15日的拘留和限制高消费、列入失信人员名单等惩戒,认识到问题严重性的李某乙当场履行了全部欠款,案件得以顺利执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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此次行动,共拘传被执行人5人,拘留2人,案件执行完毕2件,达成和解1件,执行到位案款7万余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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下一步,漯河两级法院执行局将进一步加大强制执行力度,用实际行动维护胜诉当事人的合法权益,维护法律尊严和司法权威,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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