雷达财经雷助吧出品 文|林宜采 编|深海
11月1日,智动力发布关于实际控制人及高级管理人员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立案告知书的公告。
该日,智动力实际控制人兼董事长吴加维、实际控制人兼董事陈奕纯、董事兼副总经理陈丹华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下发的三份《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立案告知书》(编号:证监立案字007202436号、证监立案字007202437号、证监立案字007202438号),因涉嫌信息披露违法违规,中国证监会决定对吴加维、陈奕纯立案;因涉嫌违反限制性规定转让公司股票,中国证监会决定对陈丹华立案。
据智动力2024年三季度报告,吴加维和陈奕纯系夫妻关系,截至报告期末,吴加维、陈奕纯为公司第一及第二大股东,持股比例分别为18.03%、15.44%。
另据智动力招股说明书披露,陈丹华系陈奕纯叔父之女。
对此,上海仁盈律师事务所主任张晏维律师向雷达财经表示,根据证券法及相关规定,受损投资者可维护自身权益。凡是在上市后至2024年11月1日期间买入,并且2024年11月1日收盘时持有智动力股票的投资者的受损投资者,可以报名参加索赔。报名请关注公号“雷助吧”(雷助码:88)参与,获赔前无任何费用。
同日,智动力发布关于回购公司股份的进展公告。
智动力于2024年2月25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议案》,公司拟使用自有资金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部分社会公众股份,用于实施公司股权激励计划或员工持股计划。本次回购资金总额不低于人民币3000万元(含本数)且不超过人民币5000万元(含本数),回购股份价格不超过人民币9.9元/股(含本数)。
根据《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9号——回购股份》等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公司应当在回购期间每个月的前三个交易日内披露截至上月末的回购进展情况,现将截至上月末的回购进展情况公告如下:
截至2024年10月31日,公司通过股份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累计回购公司股份73.58万股,占目前公司总股本的0.28%,最高成交价为7.37元/股,最低成交价为6.38元/股,成交总金额为人民币499.95万元(不含交易费用)。本次回购符合公司回购方案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
智动力称,公司回购股份的时间、回购股份数量、集中竞价交易的委托时段及交易价格等均符合《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9号——回购股份》及公司回购股份方案的相关规定。
天眼查显示,智动力曾用名:深圳市智动力胶粘制品有限公司,成立于2004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