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加强道路交通安全管理
预防和减少道路交通事故
根据相关法律法规
交警部门在我市涧西区、洛龙区
恢复、启用交通技术监控设备
现向社会公示监控设备设置地点
查处的道路交通违法行为
01
涧西区
洛阳市公安局交警支队二大队在南昌路丽春路口、河洛路丝路大道口东600米、滨河北路芙蓉路东、乐山路珠江路、乐山路珠江路西等处恢复、启用交通技术监控设备,用于查处车辆违反信号灯通行、违反禁止标线指示、逆行、不按导向车道行驶、违反禁令标志指示、驾驶人未按规定使用安全带、驾车接拨手持电话等交通违法行为,公示日期为:2024年10月18日至2024年10月24日,2024年10月25日起开始启用。
附:监控设备设置地点及查处的道路交通违法行为▼
02
洛龙区
洛阳市公安局交警支队六大队在顾龙路龙门大道口恢复、启用交通技术监控设备,用于查处不按规定停车等交通违法行为,公示日期为:2024年10月18日至2024年10月24日,2024年10月25日起开始启用。
附:监控设备设置地点及查处的道路交通违法行为▼
希望广大群众自觉遵守交通法规
共同维护道路交通秩序
重要消息
扩散周知
信息来源:洛阳交警二大队、六大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