雷达财经雷助吧出品 文|林宜采 编|深海
香雪制药融资融券信息显示,2024年9月30日融资净偿还322.3万元;融资余额1.76亿元,较前一日下降1.8%。
同日,香雪制药发布公告称公司及公司实际控制人王永辉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下发的《立案告知书》(编号:证监会立案字0062024028号、编号:证监会立案字0062024029号)。公司及王永辉因涉嫌信息披露违法违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等法律法规,中国证监会决定对公司及王永辉立案。
对此,在股票维权领域深耕多年,曾经代理上百只股票索赔案件胜诉的江苏胜衡律师事务所主任宋联民律师向雷达财经表示,根据证券法及相关规定,受损投资者可维护自身权益。凡是在上市后至2024年9月30日期间买入,且在2024年9月30日收盘时持有香雪制药的受损投资者,可以报名参加索赔。报名请关注公号“雷助吧”(雷助码:99)参与,获赔前无任何费用。
雷达财经注意到,9月13日,香雪制药发布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决议公告。
2024年9月13日(星期五)上午10:00,香雪制药在广州经济技术开发区科学城金峰园路2号本部会议室召开了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出席本次股东会现场会议和网络投票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共708人,代表股份1.86亿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28.13%。出席会议的股东(或代理人)均为2024年9月10日下午深圳证券交易所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股东。
公司部分现任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和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等相关人士出席了会议。
本次股东会采用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表决相结合的方式召开,与会股东(或代理人)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部分制度的议案》。
北京大成(广州)律师事务所吕晖律师和张秀婷律师到会见证本次股东会并出具了《北京大成(广州)律师事务所关于广州市香雪制药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法律意见书》,认为公司本次股东会的召集、召开和表决程序均符合《公司法》《股东会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出席或列席本次股东会人员资格和召集人资格合法有效。本次股东会审议的议案已获得股东会通过。
天眼查显示,香雪制药实缴资本66127.9万人民币,并已于2016年完成了官方披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