屡教不改!醉驾的代价有多高?
张莉雪 王爱霞
俗话说:“吃一堑,长一智。”但现实生活中,有人总是好了伤疤就忘了疼。多次酒驾,屡教不改,直到“二进宫”。
2022年4月22日,被告人高某因危险驾驶罪被法院判处拘役一个月,缓刑两个月,罚金5000元;2024年2月20日,高某又因醉酒,在驾驶证被吊销期间驾驶机动车、造成他人轻微伤害或财产损失,被公安机关罚款1000元。两年不到,高某竟不思悔改,再次醉驾。其实,早在今年1月2日5时许,高某饮酒后,无证驾驶小型普通客车,沿渑池县会盟路自东向西行驶至城西,与自北向南行驶进入会盟路的侯某某驾驶的三轮载货摩托车相撞,造成车辆受损、侯某某受伤。事发后,高某驾车逃逸。经认定,高某负全责。经鉴定,高某血液酒精含量为113.8mg/100ml。事发后,被告人高某积极赔偿被害人损失并达成协议,取得被害人的谅解,这次教训还没能让高某反省,就又出了事。2024年3月11日,渑池县检察院以高某危险驾驶罪向渑池县法院提起公诉。经审理,3月22日,渑池县法院以危险驾驶罪判处高某拘役两个月,并处罚金6000元。高某服判未上诉。
在办理本案过程中,检察官以案释法、陈明利害,对高某进行积极劝导,高某认罪认罚,在法庭上当场表示悔罪,对自己的错误行为表达歉意和反思,起到了良好的法律教育意义。
以案为鉴,酒后驾驶,于人于己,百害而无一利,轻则罚款、吊销驾驶证、受到行政处罚,重则构成危险驾驶罪,自由受限,前途尽毁。希望广大驾驶人员增强安全驾驶意识,筑牢安全行车屏障,拒绝酒后驾车。
责编:蔡仲鸣 徐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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