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把病人当日本人整!三家上市药企合谋哄抬药价,有一家还不是“初犯”
财通社
2025-06-13 18:18:38

6月13日,国家市场监管总局在2025年二季度例行新闻发布会上披露了一起医药领域的重大垄断案件。

市场监管总局新闻发言人、新闻宣传司司长王秋苹

根据总局指定,天津市市场监管委已对地塞米松磷酸钠原料药价格垄断案作出行政处罚,四家涉案药企及相关个人被罚没合计3.62亿元。

其中包括三家A股上市公司,津药药业股份有限公司(600488.SH)、浙江仙琚制药股份有限公司(002332.SZ)、江苏联环药业股份有限公司(600513.SH),以及一家非上市公司——西安国康瑞金制药有限公司。此案中,三家上市公司一共被罚没约3.25亿元。

垄断链条的核心是一名自然人。经查,自2021年11月起,郭相国以联络、聚会和实地走访等方式,促成上述四家药企达成“停止价格竞争、共同涨价”的口头协议。

此后,这几家企业一度同步对地塞米松磷酸钠原料药实施断供,造成市场紧张,再共同涨价。

2022年2月至2024年3月,四家公司将地塞米松磷酸钠原料药销售价格从8000元/公斤抬高至1.3万元/公斤。

监管部门认定,这一行为排除、限制了市场竞争,直接推高了地塞米松磷酸钠原料药和相关制剂的价格,损害了消费者利益和公共利益。

天津市市场监管委最终决定,对郭相国顶格罚款500万元,对四家公司按上一年度销售额的8%处以罚款,并追缴违法所得;同时,对4名企业负责人分别处以60万元罚款。

值得注意的是,尽管总局今天才公开通报这起垄断案,但相关药企早在4月底至5月初就陆续披露了处罚决定书或告知书,市场已有一定预期。

今天的新闻发出后,三家上市公司股价出现小幅下挫,但整体跌幅有限。截至A股收盘,津药药业报4.25元/股,跌了1.29%;仙琚制药报9.37元/股,下跌2.29%;联环药业报9.88元/股,跌了大约4%。

从披露细节来看,加上被罚没2877.92万元的西安国康瑞金制药有限公司,四家涉事药企业中,仙琚制药被罚金额最大,合计约1.95亿元。其中,仅2023年销售额8%的罚款就高达1.72亿元。

公司在5月5日发布的公告中表示,此次罚款占其2024年净利润的近五成,对当期财报造成一定程度的负面影响。

津药药业虽然违法所得最高,达4276.44万元,但因配合调查获得80%罚款减免,最终实际被罚没约6919.24万元。

尽管金额减少,但其2024年净利润仅为1.33亿元,这笔罚款仍占其年度净利润的51.85%。

联环药业则在处罚前申请了听证,但其意见未被采纳,最终被罚约6103.82万元,占其2024年净利润的72.53%。

三家上市公司都强调处罚不会影响生产经营,但对当期利润的冲击显而易见。

地塞米松磷酸钠原料药是生产地塞米松磷酸钠注射液的主要原材料,后者是一种肾上腺皮质激素类药,具有抗炎、抗过敏、抗风湿、免疫抑制作用,为国家医保药品目录中的甲类药。

更重要的是,该药曾在新冠疫情期间被纳入国家诊疗方案,用于重症新冠肺炎临床治疗,需求一度上升。

正因其重要性,价格波动早已受到关注。

据2023年3月9日市场监管总局通报,国药控股黔东南州医药有限公司曾将地塞米松磷酸纳注射液的售价提高1455.56%,最终被罚款70万元。

天津市市场监管委在其发布的处罚决定书中表示,四家药企“违法行为性质恶劣”,体现在以下两点:

一是,固定商品价格行为严重破坏地塞米松磷酸钠原料药市场竞争秩序,垄断行为传导至下游后客观上影响下游制剂价格上涨,增加国家医保经费支出和患者负担;

二是,鉴于地塞米松磷酸钠制剂属于疫情期间治疗新冠肺炎用药,关系人民生命健康和切身利益。

而津药药业作为本案的重头之一,其垄断“前科”不容忽视。2021年至2023年,该公司及其下属企业曾先后因醋酸氟轻松原料药、卡莫司汀注射液、氟尿嘧啶注射液等药品价格违法行为被监管部门多次处罚,累计罚没约1.02亿元。

加上此次被罚的6919.24万元,津药药业在5年内的垄断罚款总额已达1.71亿元。

尽管如此,就在处罚公告前后,该公司仍宣布高比例现金分红。

6月5日,津药药业发布2024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拟向全体股东派发现金红利1.07亿元(含税),分红比例达80.18%。

公开资料显示,自2001年上市以来,津药药业已连续22年实施现金分红,累计派现7.15亿元。

即使被处罚,联环药业和仙琚制药也未停止对股东的回馈。

4月17日晚,联环药业公告,公司拟向全体股东每股派发现金红利0.089元(含税),合计拟派发红利2540.56万元(含税)。

5月20日下午,仙琚制药发布公告,宣布每10股派现3元(含税),分配总额约2.97亿元。

市场监管总局认为,此次案件是近年来医药行业反垄断执法的又一标志性案例。

发声此事后,市场监管总局明确表态:将持续加强药品领域反垄断监管执法,坚持从严从重处理,进一步加大处罚力度,依法追究相关个人的法律责任。

值得强调的是,此案涉及的不仅是价格行为的合规性问题,更触及药物的“公共产品属性”这一监管红线。

尤其是在医改与集采持续推进的背景下,企业行为正接受更高密度的审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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