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一轮中超联赛一场强强对话,最终浙江FC队与卫冕冠军上海海港队2-2握手言和,这是一场高水平的比赛,双方都展现了极高的竞技水准,浙江FC尽管实力上不如对手,但是踢的非常不错,场面上没有落入下风,但是对于2-2的结果,浙江队显然是不满意的,因为最后时刻浙江队曾经打进一球,但是被判定无效,结果浙江队没能拿下比赛。
补时第1分钟浙江队弗兰克头球破门,VAR突然介入吹罚无效;就当海港球迷以为三分到手时,第102分钟弗兰克顶着同一个人再次头槌砸穿球门! 这球可以说非常提士气,因为刚刚的进球被吹掉之后,浙江队并没有气馁,很快又打入了绝平进球,这体现了全队不放弃的的态度,以及足够职业的精神。
赛后浙江队提出了申诉,按照流程,足协受理了这次申诉,并且很快公布了评议结果:关于浙江主场对阵上海海港的比赛,评议组认定其中取消进球的判例在主要判罚决定上存在错判。但是浙江队申诉的理由是,浙江俱乐部申诉意见认为:双方争抢未对本次进攻产生影响,VAR介入有误,进球应有效。
接到浙江的对申诉之后,足协邀请了中足联代表、中国足协纪检人员和两名来自社会与媒体界的足球社会监督员列席旁听会议,会议采用评议组成员集体讨论和单独发表意见相结合的形式,得出评议结论如下:攻方违规行为发生时,比赛尚未恢复(未踢出角球),不属于VAR可介入的进攻发展阶段范畴。所以裁判判进球前浙江队7号队员对上海海港32号队员犯规在先,取消进球,并以守方在犯规地点踢直接任意球恢复比赛的判罚是不合理。
这就相当于是官宣浙江队的上诉成功了,当然这个成功指的是浙江队的进球是有效的,这个是裁判的问题,但是不可能再补给浙江队一个进球,或者是重新踢比赛。不过浙江队肯定是知道这些的,那为什么还要上诉呢?其实就是希望给自己一个公平的证明,也是对于在这个进球当中付出努力的队员们一个说法。
足协开展这种争议判罚的评定工作是非常有必要的,一方面可以从心理上安慰因为误判而受到损害的一方。另一方面,这也是对于裁判员工作的一种监督,一种评定,甚至是一种奖惩的依据。
中国足协的裁判员并不是一直都可以吹罚最高等级的联赛的,一旦水平不够是要被降级的,所以这种赛后的评定就非常重要了。因此尽管无法给浙江队补上这个进球,但是这样的评定工作绝对是非常有必要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