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法治报记者 胡斌 通讯员 陈迪 郭亚龙
6月10日,河南法治报记者从襄城县检察院获悉,该院在提升法律监督质效、进一步做好新时代检察机关法律监督工作中,积极探索全过程人民民主检察实践,构建了人大监督与检察机关法律监督一体发力的监督格局,推进贯通协调、优势互补,助力基层高效能治理。
以机制保障实现优势互补
去年12月,襄城县人大常委会作出《关于加强县人大常委会与县人民检察院法律监督贯通协调机制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从信息共享、双向贯通、相互参与、有效衔接、协调共促机制等方面,对贯通协调机制作出具体要求。
以联络沟通增强监督实效
为全面落实《意见》,襄城县检察院组织召开专题座谈会,邀请县人大常委会相关负责人及20余名省、市、县三级人大代表参会,共同学习相关机制并汇报工作情况,听取人大代表的意见;常态化邀请人大代表参与检察听证、检察开放日等活动,让他们近距离了解检察工作、监督检察工作。
以协同联动推进深度融合
工作中,他们一方面探索融合监督渠道,县检察院向县人大常委会报送相关分析报告,着力解决精神病人多种监管问题,携手防治精神病患者违法犯罪行为。县人大常委会将此项工作纳入检察监督与人大监督贯通协调的首个样本,组织县公安局、县检察院、县法院、县民政局、县卫生健康委等部门召开专题研判会,就精神病人犯罪问题统一思想、理清思路、达成共识;另一方面,做实衔接转化,如针对人大代表反映的交通安全问题,县检察院通过向行政机关制发检察建议,督促行政部门对存在安全隐患的路口进行排查,及时增设标志线、警示牌、减速带等设施,对14个平交路口的安全隐患进行治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