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丘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等4部门关于印发《2024商丘市家装“焕新”工作的补充通知》的通知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城乡一体化示范区管委会:
为贯彻落实上级会议精神,加快推进家装改造“焕新”工作,经市政府同意,现将《2024商丘市家装“焕新”工作的补充通知》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商丘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商丘市商务局
商丘市财政局
商丘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4年11月12日
2024商丘市家装“焕新”工作的补充通知
为贯彻落实上级会议精神,加快推进家装厨卫“焕新”工作,现就我市家装“焕新”工作补充通知如下:
一、补贴范围及标准:
2024年10月1日—2024年12月31日(含当日,下同)期间,对个人消费者旧房内部装修、改造等局部改造时,购买的饰面砖、地板、墙板、集成吊顶、套装门、其他门窗、定制柜(橱柜、衣柜、酒柜)、淋浴房、洁具(浴缸、马桶、面盆、水龙头、花洒、拖布池)、开关插座、管线、灯具、餐桌(含餐椅)、茶几、电视柜、窗帘、面层装饰(油漆、涂料、乳胶漆、壁纸等)、装配化装修所用物品材料(现场进行组合安装的集成厨房、集成卫生间等),按照产品最终成交价格的20%给予补贴,每套房购买的所有物品和材料总补贴金额最高不超过2万元,一套房只能申请一次补贴。不在上述范围内的物品和材料及装修人工费用不予补贴。已列入家装厨卫产品“焕新”清单内的十三类产品不能重复享受补贴。资金实行总量控制,先到先得,用完为止。
二、补贴对象:
本市行政区域内2023年10月1日前合法建造并取得产权证或已办理买卖合同网签备案的住宅及各类合法投入使用的住宅住房,包括商品住房、政策性住房、拆迁安置房、自建房等自用住宅。拆迁安置房未取得产权证或未办理买卖合同网签备案的,须提供征迁安置协议和街道办事处(乡镇政府)房屋交付时间的认定报告;二手房以该套房屋初始登记办证时间为准。补贴申请人为个人消费者,应与房屋所有人一致。
三、参与活动企业标准:
1.在商丘市依法注册符合条件的独立法人企业且资信状况良好,无不良记录,未被“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 “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信用中国”等网站列为异常企业和失信被执行人,近两年内无重大安全生产事故、严重失信行为;
2.具有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装饰装修资质证书、具备专业的设计与施工队伍;
3.有固定的营业场所,能向消费者开具相关统一发票,具备和线上平台进行对接的能力;
4.近3年内未出现被业主和消费者投诉或负面舆论;
5.同意且能够建立完整清晰、可追溯的活动台账,活动台账应包括但不限于销售发票复印件、消费者姓名、身份证号、联系电话、销售产品名称、销售额等。自愿接受政府相关部门及委派的第三方机构对本次活动进行监督、审计;
6.承诺做到诚信经营,不搞虚假、违规促销。企业需通过培训等方式向员工说明家装厨卫“焕新”补贴活动的具体规则和执行要求。不得通过虚开发票、明买暗退、合谋套补等手段骗取财政补贴,不得增设享受补贴政策任何附加条件。
7.认可并遵守第三方金融服务平台各项规定。
符合上述标准的企业,须向县(市、区)住建部门提出申请,由市住建部门核准后汇总,向社会公布,供个人消费者选用。
四、补贴流程:
1.装修申报。申领装修(改造)所用物品和材料购置补贴的申请人,应在2024年12月31日前,下载“云闪付”APP,通过云闪付首页“河南焕新”进行申报;或下载“建行生活”APP,通过建行生活首页“家装改造焕新”进行申报。
2.提交材料。申请人装修(改造)所用的材料和物品购置完成后,通过“云闪付”—“河南焕新”—“河南省旧房改造补贴申请”申领补贴;或通过“建行生活”—“家装改造焕新”申领补贴。上传(填写)以下材料:
(1)房屋产权证或房屋买卖合同网签备案证明材料等房屋产权证明材料(拍照上传);
(2)《家装改造换新补贴确认书》(填写清楚小区所在县区及乡镇或街道,并填写联系人、联系电话及拟申领补贴房屋所在位置(具体到XX小区XX号楼XX单元XX室);
(3)申请人居民身份证信息(正反两面拍照上传);
(4)申请人一类银行卡;
(5)与市住建局公布的参与企业签订的装修合同;
(6)房屋改造施工前照片;改造完工后照片(或装修开工后施工中照片);
(7)pos机支付凭证(限补贴范围内材料物品支付凭证);
(8)物品材料购置纸质普通增值税发票或专票原件(或电子发票打印件)。不支持定额发票;发票抬头信息应与申请人姓名一致且明确物品数量与单价;上传普通增值税发票或专票金额与pos机支付凭证金额一致;开具时间在2024年10月1日至2024年12月31日期间;所有发票须一次性上传,不得分多次上传;
3、审核和资金拨付。房屋所在小区的物管单位对申请人房屋装修(改造)实地核实,核查无误的,在《家装改造换新补贴确认书》上加盖公章。县(市、区)住建部门对申请人上传的资料进行线上审核,审核通过后,由住建、商务、财政及时联合行文将本县(市、区)符合条件的消费者及补贴资金汇总情况报市住建、商务、财政部门申请拨付资金。市住建部门接到申请后进行复核,对审核通过的消费者,函告市财政、市商务部门拨付资金,市财政局将资金拨付市商务局;市商务局收到资金后,将资金拨付至个人消费者所提供的银行账户。
申请材料不齐全的,县(市、区)住建部门应及时告知申请人在2024年12月31日前补齐。申请人提交的申报材料不符合、不完整或者不清晰无法辨别的,应在2024年12月31日前补正有关信息及材料,逾期未能补正的,视为本次申请无效。
4、闭环核查。完成补贴拨付后,县(市、区)商务、财政、住建、市场监管部门对装修补贴合规情况进行核查。对发现套取、骗取补贴资金的,予以收回并上缴市财政,涉嫌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依法处理。
来源:宁陵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投稿邮箱:nlrm2021@163.com
策划:郭 国 华
总编:李 亚 丽 王 卫 杰 马 东 旭
统筹:韩 宪 军 李 勇
编辑:李 晋 华 张 艺 森 张 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