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者按:《河东河西》是著名作家刘庆邦最新创作的中篇小说,讲述的是上世纪末煤矿工人群体的命运浮沉。标题“河东河西”暗喻命运的无常与循环,小说通过男女主人公从农村走向煤矿、又因时代变迁被迫回归土地的人生轨迹,折射出普通劳动者的生存困境与精神韧劲。作者笔下的人物并非英雄,却有着顽强的生命力,即便遭遇现实捶打,仍以自己的方式努力活着。谨以这部充满历史重量与人性温度的作品,致敬每一个在时代转折处负重前行的平凡生命。
一
村里有的青年男人,有幸当上了煤矿工人,离开家乡,到远方的地下去挖煤。水往低处流,人往高处走。黑煤在地底埋得很深,很深,超过了百尺、千尺,比传说中任何地宫都深,最接近原始的地心。要把煤挖出来,就得往低处走、深处走,而不是往高处走。可是,给人们的感觉,当煤矿工人不是像水一样往低处流,而是像登山一样往高处走。这不是从工作岗位上衡量的,是从人的地位上的改变,也是从身份、待遇、心理上的改变所得出的判断。
不错,这块地方上的人,被一道又一道河拦着,被一片又一片庄稼包围着,被一个又一个矮趴趴的村庄限制着,祖祖辈辈都是农民,风里雨里,春夏秋冬,都是从土里刨食。遇见旱灾、水灾、蝗灾等饥馑年代,有人也曾端起要饭碗,拖上打狗棍,到外乡逃过荒,要过饭。要饭的人并不走远,可能连火车都没看见,只绕了一个圈子,只要没饿死,还会回到其所在的村庄,继续从黑黄的黏土地里刨食吃。赶上兵荒马乱、烽烟四起,村里的青壮男人当兵去了。有的成了战场上的炮灰,一去不返,连一把骨灰都没有留下。有那命大的男人,身上虽伤痕累累,却回到了家乡。他们刚回乡时,身上还穿着当兵时的黄军装。过了几年,军装变色了,穿烂了,给孩子们做了尿布,他们在冬天又穿上了黑色的撅肚子棉袄,下雨天又打起了赤脚,很快被土地同化,完全恢复了农民的模样。
忽一日,外面的人来到农村,要招一批工人。在那个年代,城里人也到农村招过工人,那时招的是纺织工人,去当工人的,有小伙子,也有大闺女。他们去的厂子,被称为“国棉”厂。一个“国”字,使他们的身价顿时增长了许多倍,脸上无限荣光。谁知好花不常开,好景不常在,一到“三年困难时期”,城里要减轻负担,疏散人口,就把他们统统赶回老家去了。这一次要招的不是纺织工人,而是煤矿工人,不是去车间纺纱织布,是去井下挖煤。两相比较,当纺织工人是在城里,当煤矿工人是在山区;前者的工作岗位是在地面,后者的工作岗位是在地下;纺织工人的工作环境是白色的,煤矿工人的工作环境是黑色的;纺织工作比较轻松,挖煤工作要沉重得多,可谓天壤之别。
招工的人实话实说,也是把丑话说在前面的意思,他们一点儿都不避讳说到挖煤工作的艰难、辛苦,甚至还说到了井下工作的危险。他们不怕吓退农村里的年轻人,不愁招不到工人。他们懂得,年轻人被泥巴吸住腿,像被蚂鳖吸住腿一样,当农民早就当够了,一心二心要摆脱“蚂鳖”的纠缠,到外面找点事儿干。他们才不怕吃苦受累呢,只要能走出去,脱掉农民的衣,换上工人的装,累掉腰子他们都乐意。
招工的指标不是无限,是有限的,每个大队只有一个名额。那时的一个人民公社,下面一般辖有一二十个生产大队,每个大队大约有两千多名社员。这样算下去,分给每个大队的一个招工名额,就不是百里挑一,而是千里挑一、两千里挑一,能当上工人很不容易。什么样的人能够得到机会,当上煤矿工人呢?一是和公社干部有关系的人,是公社干部家的亲戚;二是大队支书的儿子;三是比较年轻的大队干部;再就是迟迟找不到老婆的寡汉条子,需要给予照顾,或是早早没了爹娘的孤儿,是生产队里急于推出去的累赘。
不管原来是什么样的人,一旦当上煤矿工人,情况立马发生改变。由农民阶级变成了工人阶级,由农业户口变成了非农业户口,由私家的人变成了公家的人、国家的人。在物质待遇方面,以前在生产队里挣工分,一天挣的工分合不到两毛钱。到了煤矿井下就可以挣工资,平均下来,一天可以挣到两块钱,比靠工分挣到的十倍还多。以前用工分分到的粮食,年年都不够吃,常常需要吃糠咽菜,勒紧裤带,才能把一年撑下来。当上下井的挖煤工呢,一个月国家供应的粮食标准是六十斤。乖乖,六十斤哪,每天合两斤,连大肚子汉都足够吃。这样的粮食,被城里人说成是商品粮。农村人没听说过商品粮,也不知道“商品”是哪两个字。
听字听音,他们按自己的理解,把商品理解成“烧饼”,把商品粮理解成“烧饼粮”。是呀,用来打烧饼的一般都是小麦面,都是好粮食,一当上煤矿工人就开始烧包儿,吃的可不就是“烧饼粮”嘛。以前他们穿的衣服都不好,不是打满了补丁,就是赤皮露肉。一到煤矿,一有了工作,他们就领到了成套的工作服。工作服海蓝色,是用厚墩墩的纯棉劳动布做成的,好看又结实。这样的工作服半年发一套。除了崭新的、带有新棉芳香的工作服,每隔半年,还可以领到一双筒腰胶靴。胶靴的黑色漆皮闪着亮光,亮得几乎可以照见人影。第一套工作服和第一双胶靴,他们都有些舍不得在井下穿,但工作需要,也是劳动保护有规定,他们不得不穿。半年之后,在领到第二套工作服和第二双胶靴时,他们就收藏起来,等到回家探亲的时候穿。
第一次回老家探亲,他们果然穿上了工作服和高筒胶靴。在下雨天,地上起了泥巴,穿胶靴比较合适。但为了显摆,在晴天好地的情况下,他们也把高筒胶靴穿在脚上,走起路来夸夸响。矿上不许他们把矿灯带回家,倘若允许带矿灯回家的话,他们把充满电的矿灯往头顶一戴,那就更加大放光明。比方说吧,在没当煤矿工人之前,他们像一只只趴在树根上的知了猴儿,身上还沾着泥土,一点儿都不显眼。一当上煤矿工人呢,他们就脱去了外壳,发生了蜕变,变成了知了。他们不仅可以在树间飞来飞去,还哇哇叫着,声音十分嘹亮。
(未完待续…………来源:《天津文学》2025年第6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