配合公安机关依法执行公务
是每个公民应尽的义务
但是今天案件里的男子酒后滋事
警察到场劝导制止后不仅没有收敛
还暴力袭警
终获法律严惩
来看焦作市中站区人民法院案例!
基本案情
2022年8月16日晚,被告人买某酒后与他人发生争执并报警。民警李某等人到现场处置警情,民警在表明身份后,将双方分开,进行劝解。民警李某负责劝解买某,和买某的家人朋友想将其带离现场。但是买某不听亲属朋友劝阻,并威胁要喝药自杀,仍要准备打架。李某见状上前用左手扶着买某的肩膀劝其回家,买某突然用双手抓住李某的右胳膊,将其摔倒在地上,骑在李某身上,并用手掰住李某的左手手指,致使李某左手背受伤,右肘部和右腿膝关节等多处擦伤。
经鉴定:李某的左手背外伤致左手背挫伤,面积超过6cm ,其损伤程度为轻微伤。
(图片来源于网络)
法院判决
焦作市中站区人民法院审理认为,被告人买某暴力袭击正在依法执行职务的人民警察,其行为已构成袭警罪。根据买某的犯罪事实、性质、情节,对社会危害程度及悔罪表现,依法判决被告人买某犯袭警罪,判处拘役三个月,缓刑六个月。
法官提醒
人民警察代表国家行使执法权,配合人民警察执法是每个公民的应尽义务,暴力袭警的行为不仅危害人民警察的人身安全,更是对法律尊严和权威的挑衅,必将受到法律的严惩。法官提醒广大公民,在遇到人民警察执法时,应敬畏法律,尊重执法者,积极支持配合工作。
法条链接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二百七十七条第五款 暴力袭击正在依法执行职务的人民警察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使用枪支、管制刀具,或者以驾驶机动车撞击等手段,严重危及其人身安全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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焦作市中站区人民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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