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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霞随笔 个人化写作与道法自然
诗人李霞
2025-06-07 09:59:3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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道法自然与诗显本真

老子《道德经》中“道法自然”四字,如星子般照亮了宇宙运行的奥秘。此“自然”非仅指山川草木,而是万物“自己如此”的本然状态;“法自然”便是对万物内在法则的敬畏与顺应。这哲学观如一道天启之光,照进诗歌创作深处,为个人化写作的绵延传承与必然性注入了深厚的哲学底蕴。

回望千年诗河,个人化写作早已如细流般脉动其中,其本质正是对“自己如此”本然状态的尊重。屈原行吟泽畔,《离骚》中“长太息以掩涕兮,哀民生之多艰”,字字泣血,尽显个体面对苍茫世事的悲怆。魏晋乱世的风烟里,陶渊明归去田园,“质性自然,非矫励所得”,其“采菊东篱下,悠然见南山”的恬淡,正是生命本真在诗行间的呼吸吐纳。李白高歌“天生我材必有用”,其诗情奔涌如江河,亦是个体精神在天地间不受拘束的张扬。这些诗人以灵魂为笔,在各自独特的生命轨迹上留下不可复制的印记。

进入现代语境,个体意识空前觉醒,个人化写作更成为诗歌不可回避的宿命。穆旦在《我》中探索“从子宫割裂,失去了温暖,是残缺的部分渴望着救援”,以“我”为解剖对象,在自我撕裂中叩问存在本质。海子以赤子之心拥抱麦地,“麦浪——天堂的桌子,摆在田野上”,其诗中宏阔意象终归为个体心灵图景的投影。西方诗歌中,惠特曼《自我之歌》高呼“我赞美我自己,歌唱我自己”,正是对个体价值最热烈的讴歌。

个人化写作的必然性,其根脉深深扎在诗歌本体与价值核心之中。诗歌本是心灵活动的结晶,天然携带个体生命的温度、视角与呼吸;唯有源于个体独特体验与表达的作品,才能刺穿集体话语的迷障,为世界提供新的灵光。如老聃所启示,万物最珍贵的是其本然状态——诗人若不以“自己如此”的独特声音发言,便是对创作本性最大的背离。

道法自然,启示万物在宇宙中各安其位、各展其性。诗歌创作亦当如是:唯有每个灵魂真诚地发出属于自己的声音,那万千独特音色的交响,才能共同汇成人类精神宇宙的壮丽诗篇。

当诗人勇敢潜入生命深处,以笔锋刻下灵魂独语时,他不仅是在书写个体命运,更是在回应宇宙深处那呼唤“自己如此”的道之回响——这便是个体写作在时间之河中永不枯竭的必然源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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