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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院+街道 凝聚“微法庭”工作合力——邙山街道“和事老城”微法庭第一次联席会议顺利召开
洛阳市老城区人民法院
2024-10-23 22:39:24

为坚持把非诉纠纷解决机制挺在前面,进一步推动法院审判力量下沉、诉讼服务前移,积极融入基层社会治理,预防化解社会矛盾,10月23日,邙山街道“和事老城”微法庭第一次联席会议在邙山街道办事处召开。老城区法院党组书记、院长杨洪,邙山街道办事处主任付强,老城区平安建设促进中心副主任吉晓璐,老城区法院党组副书记、副院长张朕,微法庭各团队负责人、调解员、邙山街道下辖社区书记、“四官”服务队队长参加会议。

会议对《“和事老城”微法庭建设实施方案》做了详细讲解,介绍了微法庭人员配置情况,通报了邙山街道2024年1—9月成讼、涉执、涉诉信访情况以及矛盾纠纷源头治理工作开展情况。

会上,付强指出,微法庭建设工作是深刻把握新时代“枫桥经验”科学内涵,践行“四个立足”要求的重要举措,有助于延伸司法触角,打通为群众服务的“最后一公里”,从而推动街道基层法治进程,提高社会治理能力现代化。为做好微法庭建设工作,他强调:一要加强组织建设,邙山街道党工委将严格按照《“和事老城”微法庭建设实施方案》要求,以强有力的人员配备,切实推动微法庭建设工作落实落地。二要加强诉源治理,采用“网格+社区+街道”三级联动的矛盾纠纷化解机制,最大限度把矛盾纠纷止于未发、化于无形,从源头上减少诉讼增量。三要加强普法宣传,联合“四官”服务队开展多种形式的普法宣传活动,引导辖区群众养成“办事依法、遇事找法、解决问题用法、化解矛盾靠法”的习惯,助力建设平安老城、法治老城。   

会议最后,杨洪强调建设“和事老城”矛盾纠纷一体化调解中心是深入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重要指示精神的有力举措,也是推进市域社会治理现代化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一项创新探索,更是落实“以人民为中心”,促进社会和谐稳定发展的内在要求。针对下一阶段“和事老城”微法庭工作,他提出四点要求:

一是将人民法院工作与基层组织紧紧联系在一起。“微法庭”把诉讼服务、人民调解、行业调解等资源下沉到基层,为社区的矛盾纠纷调解注入了新的血液。在邻里间相对较陌生的城市,依托街道社区工作人员和乡贤,与基层法院形成一个合力解决问题的“网”,把法律服务送到居民自家门口,共同化解纠纷。

二是将专业特长与基层工作优势紧紧联系在一起。法官通过微法庭和社区联络沟通时,除了指导法律知识和调解技巧外,还要有意识地做一些引导,让群众从“遇到棘手矛盾就打官司”的惯有思维中走出来,进而培养一批熟悉当地情况、具备法治精神和法治思维的基层“法治带头人”。

三是要将司法服务和普法宣传紧紧联系在一起。要治标,更要治本。调解只是就事论事,想要真正把矛盾消灭在萌芽、化解在源头,还是要让更多的人尊法学法守法用法,扩大普法覆盖面。以“微法庭”为载体,把社会关注、群众关心的消费者权益保护、邻里矛盾、婚姻家庭矛盾、物业纠纷、保健品诈骗等方面的典型案例进行普法宣传,以案释法,让群众清楚自己的权利和义务,以身边事教育身边人,提升群众法治意识,营造懂法守法氛围。

今后,老城区法院将整合更多资源,推进微法庭建设与延伸司法服务深度融合,打造更多更新、富有成效的微法庭应用场景,为完善矛盾纠纷多元化解机制,构建基层治理体系、提升基层治理能力贡献力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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