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然资源部关于公开征求《自然资源部关于进一步加强生产矿山生态修复监管工作的通知(二次征求意见稿)》意见的公告
2025年第33号
为贯彻落实新修订的《矿产资源法》和《土地管理法》《土地复垦条例》等法律法规,学习运用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厦门实践”经验,压实采矿权人生态保护修复主体责任,推动落实“边开采、边修复”要求,促进资源开发与生态环境保护相协调,助力矿业绿色低碳发展,自然资源部在征求各方意见的基础上,起草形成《自然资源部关于进一步加强生产矿山生态修复监管工作的通知(二征求意见稿)》,现再次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征求意见截止时间为公告发布后15日。有关意见建议可通过以下两种方式反馈:
1.通过电子邮件方式发送至: jyang@mail.mnr.gov.cn。
2.通过信函方式将意见邮寄至:北京市西城区阜内大街64号自然资源部国土空间生态修复司(邮编100812),并在信封上注明“规范性文件征求意见”字样。
自然资源部
2025年6月1日
附件 :
1. 自然资源部关于进一步加强生产矿山生态修复监管工作的通知(二次征求意见稿).docx2. 《自然资源部关于进一步加强生产矿山生态修复监管工作的通知(二次征求意见稿)》起草说明.docx
来源:自然资源部
1.官方网站:http://zrzyghj.jiyuan.gov.cn/
2.投稿邮箱:jyzrzyxc@126.com
3.联系电话:0391-661339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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