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江苏宜兴的干部任前公示引发了不小的关注,原因无他,就是其中15名干部里有6人标注了“曾用名”。这让不少人感到新奇,毕竟在我们日常的认知里,领导干部的名字似乎都是一成不变的。但其实,这“曾用名”背后,并没有那么多弯弯绕绕。
宜兴市委组织部的工作人员解释得很清楚,标注“曾用名”主要是为了让公众更全面地了解这些干部的情况。有些干部小时候可能有个小名,跟后来户籍上的大名不一样,这在考核的时候组织部门就会进行标注。这么做,不仅不是为了掩饰什么,反而是为了加大信息的透明度,防止有人钻空子。
说实话,我对这种做法挺赞同的。在以前,因为各种原因,身份证上的姓名和实际使用的可能不一致,甚至档案里的姓名也可能有出入。现在把“曾用名”也纳入管理,一并公示,既证明了干部的身份,也保障了他们的合法权益。同时,这也能消除一些不必要的误解和猜疑。
有些人可能会觉得,公布“曾用名”是不是多此一举?其实不然。现在社会这么复杂,人心难测,有些人为了逃避监督,可能会想出各种花样来。把“曾用名”也公示出来,就相当于给这些人戴上了一个紧箍咒,让他们知道,无论你怎么变,都逃不过群众雪亮的眼睛。
当然,如果有人对拟提拔任用的干部信息有疑虑,也可以向相关部门反映。这是公民的权利,也是监督的一种方式。但反映问题要实事求是,不能捕风捉影,更不能因为一个小小的“曾用名”就无端揣测、过度解读。
宜兴这次干部任前公示的做法值得肯定。它不仅体现了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也展示了组织部门严谨细致的工作态度。希望其他地方也能借鉴这种做法,让干部任用更加透明、规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