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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典型案例】离婚后,男方因罪获刑,女方能否申请变更孩子抚养权?
虢法纪事
2024-09-19 19:02:31

离婚后前夫入狱

女方有权要求变更孩子的抚养权吗?

案情回顾

2008年2月,王某与李某(女)登记结婚。2011年4月,生一女孩小晨(化名)。婚后,双方因感情不和致使夫妻感情破裂,2015年5月,双方协议离婚。离婚协议约定,婚生女小晨由父亲王某抚养,随王某共同生活。2021年3月,王某因犯罪,被判处有期徒刑13年。婚生女小晨由王某父母照看。2024年3月,王某诉至灵宝市人民法院,请求判令变更婚生女小晨由母亲李某抚养至18周岁。

法院审理

灵宝法院经审理认为,父母与子女间的关系,不因父母离婚而消除。离婚后,父母对子女仍有抚养、教育保护的权利和义务。本案中,王某与李某在协议离婚时约定,婚生女小晨由父亲王某抚养,但王某因犯罪被判处有期徒刑,没有抚养小晨的条件和能力。小晨常年跟随85岁高龄的爷爷奶奶生活,爷爷奶奶年事已高,抚养小晨心有余而力不足,同时小晨也表示自己愿意与母亲李某共同生活。法官综合考虑各方因素,最终,从有利于孩子健康成长的角度出发,依法判决小晨由母亲李某抚养至年满18周岁。

法条链接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四条【离婚后的父母子女关系】父母与子女间的关系,不因父母离婚而消除。离婚后,子女无论由父或者母直接抚养,仍是父母双方的子女。

离婚后,父母对于子女仍有抚养、教育、保护的权利和义务。

离婚后,不满两周岁的子女,以由母亲直接抚养为原则。已满两周岁的子女,父母双方对抚养问题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双方的具体情况,按照最有利于未成年子女的原则判决。子女已满八周岁的,应当尊重其真实意愿。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第五十六条 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父母一方要求变更子女抚养关系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一)与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因患严重疾病或者因伤残无力继续抚养子女;

(二)与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不尽抚养义务或有虐待子女行为,或者其与子女共同生活对子女身心健康确有不利影响;

(三)已满八周岁的子女,愿随另一方生活,该方又有抚养能力;

(四)有其他正当理由需要变更。

家事案件不同于一般的民事案件,涉及家庭这一感情枢纽,未成年人的合法权益在离婚纠纷、变更抚养权纠纷等案件中格外重要。同时,父母与子女间的关系,不因父母离婚而消除。离婚后,父母对于子女仍有抚养、教育保护的权利和义务。本案中,父亲入狱、爷奶年事已高,同时征求了当事人小晨的意见,将小晨的抚养权变更给母亲,无疑是小晨最好的归宿。

审核:郑昱 王冰

编辑:刘一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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