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读《论语》一百一十四——时然后言,乐然后笑,义然后取
沈莉红
2024-09-10 13:29:28
  #创作挑战赛五期# 

第十四篇:论语·宪问篇 

【本篇引语】本篇共计44篇。其中著名文句有:“见危授命,见利思义”;“君子上达,小人下达”;“古之学者为己,今之学者为人”;“不在其位,不谋其政”;“君子思不出其位”;“君子耻其言而过其行”;“修己以安百姓”;“仁者不忧,智者不惑,勇者不惧”。这一篇中所包括的主要内容有:作为君子必须具备的某些品德;孔子对当时社会上的各种现象所发表的评论;孔子提出“见利思义”的义利观等。

【原文】14·13 子问公叔文子(1)于公明贾(2)曰:“信乎,夫子(3)不言,不笑,不取乎?”公明贾对曰:“以(4)告者过也。夫子时然后言,人不厌其言;乐然后笑,人不厌其笑;义然后取,人不厌其取。”子曰:“其然?岂其然乎?”

【注释】(1)公叔之子:卫国大夫公孙拔,卫献公之子。谥号“文”。

(2)公明贾:姓公明字贾。卫国人。

(3)夫子:文中指公叔文子。

(4)以:此处是“这个”的意思。

【译文】孔子向公明贾问到公叔文子,说:“先生他不说、不笑、不取钱财,是真的吗?”公明贾回答道:“这是告诉你话的那个人的过错。先生他到该说时才说,因此别人不厌恶他说话;快乐时才笑,因此别人不厌恶他笑;合于礼要求的财利他才取,因此别人不厌恶他取。”孔子说:“原来这样,难道真是这样吗?”

评析】“时然后言”:是该说的时候说,不该说的时候不说,君子要谨言慎行。可参读《卫灵公篇》15.8 子曰:“可与言而不与之言,失人;不可与言而与之言,失言。知者不失人,亦不失言。”

“乐然后笑”:不阿谀奉承,不要皮笑肉不笑,不强颜欢笑,笑是发自内心的笑。

“义然后取”:君子先难而后获,敬其事而后其食。合理合法的收入,该拿就拿,即使有人嫉妒也无需畏惧。

孔子在这里通过评价公叔文子,进一步阐释“义然后取”的思想,只要合乎于义、礼,公叔文子并非不说、不笑、不取钱财。这就是有高尚人格者之所为。

本章内容应该给我们一个启示,即我们在生活中言、笑、取要恰到好处:该说时说,不该说时不说;内心高兴才笑,不高兴不笑;取要符合道义,不符合道义不取要。也就是说,做事要适度,内心情感与外在表现应一致,处事需节制,凡事要能够符合道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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