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大农机手朋友:
“三秋”生产正紧张有序进行,为加强全县农机安全监管工作,提高农机使用者及驾驶操作人员安全责任意识,有效预防和减少农机安全事故的发生,现将农机安全使用及规范操作告知如下:
一、严禁农机具违章载人。农机具是农业生产工具,它和其它机动车不同,设计结构不适于载人,行驶中遇有紧急情况,容易造成安全事故。
二、严禁违章操作农业机械。农机安全事故大多数是由违章操作引发的,农业机械使用者在作业时,应当按照安全操作规程操作农业机械,在有危险的机具部位和作业现场设置防护装置或者警示标志,作业前清理非工作人员。
三、严禁无证驾驶拖拉机、收割机。驾驶证件是驾驶员经过训练、考核合格而取得的合法驾驶资格证明,无证人员因驾驶经验不足,操作技术不熟练,遇有险情时,容易做出错误判断,造成农机事故的发生。
四、严禁酒后或疲劳驾驶操作。酒后驾驶操作农业机械不仅会降低反应时间,甚至有丧失应变能力的危害。同时,过度疲劳驾驶操作会导致驾驶操作人员反应迟钝,精神恍惚,因此,农机驾驶操作人员在作业过程中必须保持头脑清醒、精力充沛。
五、作业前认真检查机具安全性能。驾驶员必须养成作业前认真检查机具安全性能的良好习惯,严禁驾驶或操作未经检验或检验不合格的机具,对存在安全隐患和未及时维修保养的机具先排除安全隐患再开展作业。
六、注意视线盲区的行驶安全。驾驶员驾车通过盲区时要减速慢行,随时准备采取应变措施,防止事故发生。
七、夜间行车应注意安全。为保证夜间行车安全应做到:
1.农机具必须粘贴红(黄)白相间反光贴,增加夜间出行安全系数。
2.遵守有关规定,夜间无灯光或灯光不全,不出行。
3.夜间行车驶近交叉路口时应减速关闭远光灯,打开近光灯,转弯时要打开转向灯。
八、农用动力机械要按时参加年度审验和安全技术检验。严禁驾驶安全性能缺失、老旧淘汰、未参加年度检验或检验不合格的农业机械。
九、农机具在道路行驶过程中不与汽车争道占道。因农机具多是低速车辆,要按规定以交通标志的指示提示行驶,避免道路上农机事故的发生。
十、农机具下田作业后不得携带泥土上路。严禁各类携带泥土的农机具在乡村道路行驶,造成路边污染。
望广大农机使用者及驾驶员朋友们牢固树立“安全第一、生命至上”的安全意识。为了您和他人的安全,让我们携起手来,筑牢农机安全生产红线意识和底线思维,确保农机安全生产形势平稳有序,以实际行动为推动全县农业高质量发展贡献自己的力量。
来源:安阳县农机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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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张桢睿
责任编辑:董玉坤
主编:张波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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