得案:景定婚讫,未成而女家改嫁,不还财。景诉之,女家云:“无故三年不成。”
判词:义敦好合,礼重亲迎,苟定婚而不成,虽改嫁而无罪。景谋将著代,礼及问名,二姓有行,已卜和鸣之兆,三年无故,竟愆燕婉之期,桃李恐失于当年,榛栗遂移于他族。既闻改适,乃诉纳征。揆情而嘉礼自亏,在法而聘财不返。女兮不爽,未乖九十之仪,夫也无良,可谓二三其德。去礼逾远,责人斯难。
释译:
景与一女子已经定婚,但未结婚而女家另嫁了,且不退还财礼。景告官,女家回答说:“无縁无故三年不来成婚。”
婚礼义在好合,迎娶于礼最要。如果男方定婚而不结,女方虽改嫁而无罪。景谋划要娶此女,婚礼只进行到第二步“问名”便无下文。两姓人都有行动,且占卜是夫妻和睦的吉兆,三年过去了也没有什么縁故,就这样贻误了人家温婉的好日子。桃李花开担心失误今年的好机会,榛树栗树你不要于是就栽到别人家。一听到姑娘另嫁,才来告状说已纳过彩礼。揆情度理你的礼数做得不够,在法律上可以不返还聘礼。女方没有过错,准备的仪式也不差,男方存心不良,可谓是三心二意。所以说,失礼太多,责人也难。
注释:
1.定婚:订立婚约。
2.讫:完结。
3.著代:我国古代婚俗礼仪之一,周代时,成婚后的第二天,新娘子要早起沐浴,用竹器盛枣子、栗子、姜桂、干肉作为见面礼拜见公婆。第三天,公婆用一杯酒饷新妇,新妇答一杯,然后公婆从西阶下堂,媳妇从东阶下堂,表示从此新妇代替了主位,公婆是客,这便是“著代”之礼。如果公婆已去世,便在三个月以后到宗庙行“庙见礼”,后世也有当夜拜见公婆的,但第二天仍要献茶。
4.问名:中国从周朝开始就规定了婚礼的严格程序,即:纳采,问名,纳吉,纳征,请期,亲迎。因为婚礼需要六个程序,简称“六礼”。一.纳采,民间称提亲。古代是遣媒人带礼品去女方家提亲。征询女方家长的意见。二.问名,民间称查访。古代是遣媒人查明女子的生辰八字及父母姓名,以辨嫡庶。即请人调查恋爱对象的血统。
5.和鸣:《左传·庄公二十二年》“初,懿氏卜妻敬仲。其妻占之,曰:‘吉’。是谓‘凤皇于飞,和鸣锵锵’”。杨伯峻注:“此二语盖言其
夫妻必能和好。”后以“和鸣”比喻夫妻和睦。
6.燕婉:像燕子那样温婉和谐。比喻和谐温婉的夫妻之情.
7.纳征:古代婚礼过程的第四道,即纳彩礼。
8.九十之仪:《诗经·豳风·东山》:“之子于归,皇驳其马,亲结其缡,九十其仪。”意思是这个女子出嫁时,很是排场,母亲亲自给女儿结缔衣裳,经过的礼仪又很多。
9.二三其德:《诗经·卫风·氓》:“士也罔极,二三其德。”意思是这个男子心没底,三心二意没操守。形容心意不专,反复无常。
《唐律疏议·卷十三·户婚·二》规定:“诸许嫁女,已报婚书及有私约(注:约,谓先知夫身老、幼、疾、残、养、庶之类)而辄悔者,杖六十(注:男家自悔者,不坐,不追聘财)。虽无许婚之书,但受聘财亦是。若更许他人者,杖一百;已成者,徒一年半。后娶者知情,减一等。女追归前夫,前夫不娶,还聘礼,后夫婚如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