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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豫剑执行】“执”守国庆 台前法院开展“终本出清涉金融案款”专项集中执行活动
台前县人民法院
2024-10-02 21:34:05

根据上级法院统一安排部署,10月2日,台前县人民法院利用国庆长假和群众返乡收秋之机,开展“终本出清涉金融案款”专项集中执行活动,集中化解了一批涉金融终本案件,切实维护涉诉金融单位合法权益,构建良性借贷关系,推动社会诚信体系建设。濮阳中院执行局朱立斌到达此次集中执行现场,进行了全程督导指导。

“终本”是指法院对确无财产可供执行的案件,以“终结本次执行程序”结案处理,但“终本”并非“一终了事”,只是暂时的程序性中止。“出清”即案件“终本”后发现被执行人有可供执行财产,法院对案件再次启动执行程序,直至案件执行完毕或达成执行和解,退出“终本”程序。

在执行吴某借款合同纠纷一案中,被执行人吴某向某银行借款10万元,合同到期后吴某一直未偿还借款。后经台前法院判决后,吴某拒不履行法院生效判决,案件进入执行阶段。执行法官多次与其联系,但吴某不接电话、不回信息,躲避执行。后执行法官又利用春节等假期多次到其家中寻找,但一直未找到吴某,也未找到其财产线索,最终以“终本”结束此次执行程序。此次专项执行,执行法官收到吴某在家的线索,遂决定恢复执行,并直接来到吴某家中,将其拘传至法院。在谈话室里,执行法官再次向吴某释明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的后果,吴某表示没有钱,无法偿还。经执行法官严厉批评教育,吴某仍坚持没有偿还能力,执行法官遂依法对吴某采取司法拘留15日的处罚措施。

本次专项集中执行活动,共拘传被执行人6人,执行完毕1件,和解3件,拘留2人,执行到位金额23.7万元。

今后,台前法院将继续秉承“如我在执”理念,常态化开展“终本出清”专项集中执行行动,持续加强司法惩戒,不断增强执行威慑力,全力推进终本积案实质性化解,推动执行工作高质量发展,向“切实解决执行难”目标不断迈进。

撰稿:赵   蒙

编辑:孙立行

初审:季   杨

复核:孙立行

终审:孙建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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