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诠释中庸之道,完善处世哲学(22)
婉韵晴歌
2025-05-27 04:58:26
 #创作挑战赛八期# 

诚则明,明则诚
【原文】

自诚明①,谓之性;自明诚,谓之教。诚则明矣②,明则诚矣:(第21章)

【注释】

①自:从,由明:明白
②则:即,就

【译文】

由真诚而自然明白道理,这叫做天性;由明白道理后做到真诚,这叫做人为的教育。真诚也就会自然明白道理,明白道理后也就会做到真诚。

【明理导行】

这段话出自《中庸》,蕴含了以下道理:
 
① “自诚明,谓之性”,是说由内心的真诚而自然明白道理,这是出于天性,是一种自然的、内在的道德发展路径,强调人自身所具有的善性和良知,通过自我的真诚来发掘和彰显内在的智慧与道德。

②“自明诚,谓之教”,指通过后天的学习、教育等明白道理后,进而达到真诚的境界,这是一条通过后天努力和教化来培养道德的路径,说明教育和学习在道德培养中的重要作用,通过外在的引导和自身对知识、道理的领悟,来培育内心的真诚。
 
③诚与明的相互关系。“诚则明矣,明则诚矣”表明诚和明是相互依存、相互促进的。内心真诚,就能够明白道理,而明白道理后,又会进一步促进内心的真诚。诚是道德的内在本质,明是对道德的认知和理解,两者共同构成了完整的道德修养过程,体现了道德实践和道德认知的统一。
 
总之,这段话强调了无论是先天的善性还是后天的教育,都能通向道德的完善,同时突出了诚与明在道德修养中的紧密联系和相互作用,为人们提升道德境界提供了理论依据和实践指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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