随着第十三个“122”全国交通安全日的日益临近,为迅速掀起“122”全国交通安全日宣传热潮,营造浓厚的交通安全宣传氛围,有效预防和减少冬季恶劣天气辖区道路交通事故的发生,连日来,周口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持续组织各大队走进辖区学校、农村、驾校等开展“122”预热主题宣传活动。
进校园
11月15日,周口市沈丘县公安局交警大队组织宣传小分队深入沈丘县东城幼儿园,开展交通安全知识宣传活动。
活动中,宣传民警针对幼儿园小朋友的年龄特点,精心准备了PPT课件动画,为幼儿介绍了交通标志、标线的含义和基本作用。同时,讲解了“如何安全过马路”“如何看懂信号灯”“乘车时应注意的事项”,结合简单有趣的动作示范和有趣的提问,与幼儿进行互动,并发放了交通宣传品,激发了孩子们浓厚的学习兴趣。
11月14日,周口市商水县公安局交警大队组织宣传小分队深入辖区童星幼儿园以“文明交通 携手共创”为主题,开展交通安全宣讲活动。
活动中,民警以“交通小知识”提问互动等形式,用通俗易懂的语言向小朋友讲解如何辨别红绿灯、如何正确安全“走路”及乘车基础知识,同时做交通安全“小小宣传员”,提醒监督家长文明守法,做文明交通的践行者。
进农村
11月15日,周口市沈丘县公安局交警大队组织宣传小分队深入辖区付井镇王营村,借助乡村舞台,开展“美丽乡村行”交通安全巡回宣讲活动。
活动中,民警首先向在村部等候演出的群众演示了交警手势操,并详细告知各手势的具体含义,让乡亲们牢记安全出行的原则。在演出间隙,民警借助乡村舞台,结合当前冬季农村道路交通实际情况,采取“面对面”宣讲交通安全知识、农村大喇叭等方式,积极向群众宣传道路交通安全知识。
11月12日,周口市商水县公安局交警大队组织宣传小分队走进辖区曾庄社区,开展冬季交通安全宣传活动。
活动中,宣传小分队通过向正在地里采摘蔬菜的群众发放交通安全宣传单、面对面宣讲等方式,讲解交通安全常识和出行注意事项,重点讲解骑乘摩托车、电动自行车不戴安全头盔,驾乘车辆不按规范使用安全带等交通违法行为产生的危害及后果。
进驾校
11月14月,周口市商水县公安局交警大队组织宣传小分队先后走进辖区宇翔驾校姚集校区、城区分校开展冬季交通安全宣传活动。
活动中,民警通过发放宣传资料、面对面交流等形式,讲解如何规范驾驶、初学阶段以及驾驶证实习期间应注意的事项、常见的交通信号标志含义和不同道路的行驶规则等交通安全知识。
安全是美好生活的根本,交通安全宣传任重道远。周口交警将继续延伸宣传触角,扩大宣传覆盖面,扎实开展各类主题交通安全宣传活动,把交通安全带给千家万户,营造良好的道路交通环境。
对于“122”,
可能有些人还比较陌生。
什么是“122”呢?
接下来小编来为大家答疑解惑!
答疑解惑
1.
“122”的来历
2012年11月18日,国务院正式批复同意公安部向其报送《关于将12月2日设立为“全国交通安全日”的请示》,将每年的12月2日设立为“全国交通安全日”,旨在维护广大人民群众出行安全,增强交通安全文明意识,推动社会和谐发展,加强社会公德建设。
2.
“全国交通安全日”为何要定在12月2日?
确定12月2日为“全国交通安全日”,主要考虑数字“122”作为我国道路交通事故报警电话,于1994年开通并投入使用,群众对此认知度高,方便记忆和宣传;同时考虑每年12月2日我国已进入冬季,是交通事故多发期,春运等道路交通出行和运输高峰也即将开始,在此时间节点组织开展全国范围的道路交通安全主题宣传活动有利于预防道路交通事故,保证广大民众出行安全。
3.
为什么要设立“全国交通安全日”
国家设立"全国交通安全日",对促进道路安全畅通、推动社会文明进步、加强社会公德建设将产生深远影响,有利于形成政府主导、部门联动、行业尽责、公众参与的交通安全宣传教育工作长效机制,不断提高全民交通法治意识、安全意识和公德意识,为切实增强人民福祉,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创造安全、畅通、文明、和谐的道路交通环境。
来源:周口交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