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什么是人才公寓?
答:人才公寓是指限定建设标准、租金标准,为解决人才安居需求筹建的青年人才租赁住房,符合条件的纳入保障性租赁住房管理。
2.申请租住人才公寓需要符合哪些条件?
答:政府筹建的人才公寓配租对象为在郑就业创业的大学专科 (技工院校全日制高级工)(含)以上学历人才。
申请承租政府筹建的人才公寓应同时具备以下条件:
1.申请人、配偶、未成年子女在郑州市内五区和郑东新区、郑州高新区、郑州经开区无自有住房,未承租保障性住房且未享受相关保障性住房货币补贴;
2.年龄在45周岁 (含)以下;
3.申请人及共同申请人均未被依法依规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
高层次人才、博士和经市人社局认定的市重点产业急需紧缺人才不受学历和年龄限制,并予以优先保障。
3.申请方式是什么?
答:资格认定通过线上办理。申请对象通过“郑好办”APP→“郑好住”专区网上自主办理。
4.优先保障的群体有哪些?
答:高层次人才、博士和经市人社局认定的市重点产业急需紧缺人才予以优先保障。
5.人才公寓的配租程序是?
答:(一)在线发布,市住房保障部门将房源在平台发布;
(二)申请即审核,随选随签。通过大数据对比,对申请人进行实时审核,通过后在线选定房源即时在线签约。
6.高校、科研院所等引进人才较多的企事业单位可以采取定向供应的方式给予配租吗?
答:高校、科研院所等引进人才较多的企事业单位经市政府批准可以采取定向供应的方式给予配租。
7.人才公寓的租金怎么确定?
答:人才公寓租金原则上按照不高于同区域同类型住
房市场租金 70% 的标准确定。市住房保障部门会同相关部门通过市场方式确定人才公寓区域指导价格,租金标准定期进行调整。单位自建的人才公寓租金标准自行确定。
8.租住人才公寓的合同期限及续租要求是什么?
答:政府筹建的人才公寓合同期限为 1 — 3 年,合同期满需要续租的,承租人应当在合同期满 1 个月前向住房保障部门提出申请,经住房保障部门审核符合承租条件的,准予续租,签订续租合同,申请人按新核定的价格缴纳租金。
9.人才公寓承租人应当履行的义务是什么?
答:(一)入住时登记常住人口信息,如有变化及时报备;(二)及时足额缴纳租赁、物业管理、水、电、气、暖等费用;(三)设施设备出现问题时,及时报运营机构或物业服务企业;(四)配合做好设施设备、安保、消防等检查工作,如实提供相关情况;(五)依法依规应当承担的其他义务。
10.应当退出承租的情形包括哪些?
答:
(一)转租、出借或擅自调换承租房;
(二)改变承租房用途;
(三)故意损坏或擅自改装承租房;
(四)承租人本人、配偶、未成年子女在郑州市内五区和郑东新区、郑州高新区、郑州经开区因购买、继承、受赠、婚姻状况变化等原因取得自有住房或承租其他保障性住房的;
(五)租赁期满未提出续租申请的;
(六)续租申请和动态审核不符合条件的;
(七)无正当理由,连续 3 个月以上未缴纳租金等应缴费用的;
(八)在承租房内从事或存在违规违法活动的;
(九)因工作调动、辞退、辞职等原因离开郑州市的;
(十)其他违反合同协议或信用承诺需要退出承租房的情形。
11.承租家庭购买住房的怎么办?
答:承租家庭购买住房的,实行过渡期保障,租金上浮 30% 。过渡期为房屋约定交付日期基础上延期 6 个月。新购商品房的交付日期以 《商品房买卖合同》约定的交付日期为准,购买二手房的按照 《郑州市房屋交易和产权状况确认单》出具日期为准。
12.对隐瞒事实、提供虚假资料、伪造证明材料骗租人才公寓的怎么处理?
答:对隐瞒事实、提供虚假资料、伪造证明材料骗租人才公寓或承租人条件发生变化不再符合承租条件而不主动申请退出的,取消承租资格,并从违规之日起,按同区域同类型市场租赁价格追缴租住期间的 30% 优惠租金,住房保障部门将相关失信信息推送郑州市信用信息平台,且 3 年内不得申请人才公寓。单位为申请人出具虚假证明或审核把关不严的,向相关部门通报并建议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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