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是加强领导,做好工作交接。按照市编委交通运输执法改革文件精神,实行市级统一执法,三区原有交通运输执法机构职能由市级承担。积极动员执法支队机关科室人员充实到执法一线,组建了4个执法工作组分别负责三区和高速公路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工作。
二是加大执法力度,严查违法行为。针对火车站、高铁站、客运站等人流量较大的重点区域,加大对出租车、网约车、旅游包车等客运车辆的安全执法检查,严查各类违法违规行为,消除风险隐患;加强辖区内高速公路巡查,以高速公路服务区、高速收费站为依托,严查客运车辆甩客、倒客行为。
三是突出重点场所监管,擦亮文明城市“窗口”。针对火车站、高铁站人流车辆情况,实行24小时不间断值守,每日不低于40名执法人员、3台执法车辆驻守高铁站、火车站,结合客运车辆、列车进出站时间,开展“首末班”执法守护,提高执法人员“见面率”、乱象“震慑力”和及时“查处率”。
自全面接管以来,累计出动车辆138台次,巡查道路里程累计5600余公里,摸底排查驾校26所、车辆维修场所146家,排查出租车、网约车公司32家,检查各类车辆715余台次,处罚车辆14台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