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解除重污染天气橙色预警(II级)响应的通知
各县(区)政府,经开区、工业园区、示范区管委会,市直各有关部门:
根据最新环境空气质量预测预报结果,经研究决定,自2024年11月3日8时起,解除重污染天气橙色预警,同时终止II级响应。
预警解除后,各县(区)、各有关部门要结合《濮阳市空气质量持续改善行动实施方案》(濮政〔2024〕11号)和《濮阳市2024年蓝天保卫战实施方案》《濮阳市2024年柴油货车污染治理攻坚战实施方案》(濮环委办〔2024〕11号)有关要求,加快推动年度重点治理任务,持续抓好各项大气污染防治措施落实;华龙区、经开区、工业园区和示范区持续做好重点区域精细化管理。
2024年11月2日
编辑:胡真
初审:李明伟
复审:王敬涛
终审:李振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