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漯河:电动四轮车闯红灯,发生事故负全责
漯河名城网
2024-08-30 09:01:55

2024年8月25日17时24分许,张某某驾驶电动四轮车,沿临颍县颍川大道南半幅非机动车道由西向东行驶至临颍县颍川大道与经一路交叉口处时,违反交通信号灯通行规定,与沿经一路由北向南行驶的朱某某驾驶的车牌号为豫ANX***的小型轿车发生碰撞,朱某某规范使用安全带未受伤,造成双方车辆不同程度损坏的交通事故。

临颍县交警大队认定张某某负事故全部责任;朱某某无责任。

闯红灯的危害

1

破坏交通规则

交通信号灯的主要作用是科学分配车辆、行人的通行权,使之安全、有序通行,闯红灯严重破坏了路权分配规则。

2

发生交通事故

几率高

无论是行人、非机动车还是机动车的闯红灯行为都会增加路口交通冲突,增加事故发生几率,危害极大。

3

导致交通无序

随意闯红灯,既破坏了社会公共秩序,也极大损害了社会文明风尚。

交警提醒

宁等三分,不抢一秒,在通过有交通信号控制的路口时,应当按照信号灯的指示通行,不闯红灯、不抢黄灯,提高警惕、减速慢行,共同创造良好的出行环境。

心中常亮红绿灯

平安才能伴一生

为了你和他人的生命安全

不闯灯、不越线

既是对自己的生命负责

更是对他人的安全尽责

希望大家都能

做遵守交通法规的好市民

来源:漯河交警

统筹 周鹤琦

审读 王俊方

编辑: 李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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