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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融教育宣传月丨交银人寿河南省分公司开展“高管讲消保——三适当原则”宣教活动
河南省保险行业协会
2024-09-30 19:20:25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和中央金融工作会议部署,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价值取向,打造9月金融集中教育品牌月。交银人寿河南省分公司组织开展2024年“金融教育宣传月”活动,本次带来“高管讲消保”第二期:“三适当”原则。

保险已逐渐融入人们的日常生活,成为了不可或缺的风险管理工具。保险产品作为一种复杂的金融产品,产品种类繁多,保险保障范围各有不同,没有一种适合每个人通用的保险产品。

那么,什么是“三适当”原则呢?简单来说,就是金融机构要将“合适的产品或服务”通过“合适的渠道”提供给“合适的消费者”。

为了确保适当性的有效执行,更好的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监管部门严格约束金融机构遵循适当性管理。与此同时,保险公司也不断强化产品和销售人员的分级和动态管理。

作为消费者,也需提升适当性意识,更加谨慎和明智的做出选择。在此,提醒广大消费者朋友们:

一是全面了解自身需求。充分评估自身的保障需求和风险承受能力,选择合适的产品,避免投资超出自身承受能力,或所购买的产品偏离自身消费需求。

二是正确认识保险产品。不同的保险产品,其风险保障功能侧重不同,消费者要充分了解不同保险产品的性质、风险和特征,根据需求来购买相应的产品,不能将保险与银行存款、国债、基金等金融产品进行片面比较,更不要仅把它作为银行存款的替代品。

三是是依法维护自身权益。如果是在犹豫期内发现所购买的保险产品不符合自己的需求或风险承受能力,应及时与保险公司联系,优化保障方案,避免造成不必要的经济损失。如发生纠纷,可以与金融机构协商处理,或通过属地纠纷调解中心申请调解,以及向监督管理部门进行投诉,依法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

来源 | 交银人寿河南省分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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