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28日,市人大常委会党组书记、主任姚志伟主持召开市十五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李清富、王继忠、李显峰,市人大常委会三级调研员原江宇,秘书长刘咏红及常委会委员出席会议。副市长程龙,市法院党组书记张立东,市检察院检察长何勇,市监委副主任任多美,市法院副院长程淑芳,市人大常委会法律顾问刘建民,市政府办、教体局、生态环境局辉县分局等相关局委负责同志,部分市人大代表及人大机关科级干部列席会议。

会议应到常委会组成人员33人,出席25人,符合法定人数。
会议传达学习了习近平总书记视察河南重要讲话《坚定信心推动高质量发展高效能治理奋力谱写中原大地推进中国式现代化新篇章》。

会议表决通过了人事任免事项及辞职事项;姚志伟向新任职的人员颁发了任命书。新任职人员张立东、王巍、杨玉明、高瑞伟、郭冬卫、司月莲、晋慧敏、张明磊、李志枫进行了宪法宣誓。姚志伟强调,新任职同志要倍加珍惜组织的信任和人民的重托,以此次任命为新的起点,坚守初心,对党忠诚;勤勉履职,担当作为;依法行政,接受监督;廉洁奉公,严守底线;团结奋进、开拓创新,为推动我市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作出新的更大贡献。

会议听取和审议了市政府关于2024年环境状况和环境保护目标完成情况的工作报告;听取和审议了市人大城工委关于辉县市2024年度环境状况和环境保护目标完成情况的调研报告;听取和审议了市政府关于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工作情况的报告;听取和审议了市人大教工委关于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情况的调研报告;听取和审议了辉县市人大社会建设委员会关于开展老年助餐服务工作情况的调研报告;审议了辉县市人大社会建设委员会关于部分涉老政策落实情况的调研报告(书面)。
关于2024年环境状况和环境保护目标完成情况的工作报告,姚志伟指出,在市政府及其有关部门的共同努力下,我市的环境状况得到了持续改善,环境保护目标完成较好,成绩应该予以肯定。调研报告提出的建议具有很强的针对性和可操作性,希望市政府及其有关部门认真落实这些建议,加大工作力度,切实解决存在的问题,不断提升我市生态环境质量,让我们的城市天更蓝、水更清、土更净,为市民创造更加美好的生态环境。
关于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工作情况的报告,姚志伟强调,一要强化优质资源均衡配置,合理布局学校,确保师资、设施等优质资源均衡,缩小城乡、校际差距。二要注重教育质量提升,创新教学方法,丰富课程内容,满足学生多元发展需求。三要完善保障机制,加大经费投入,健全监督评估,为义务教育优质均衡护航。
关于开展老年助餐服务工作情况的调研报告,姚志伟指出,老年助餐服务是关乎民生的大事,是提升老年人生活品质的关键举措。当前,我市老年助餐工作虽取得一些初步成效,但也暴露出诸多问题、困难和挑战。各部门务必提高思想认识,将其作为重点民生工程来抓,聚焦现存问题,如供需不平衡、运营可持续性差、政策支持力度不够、服务质量不高、专业人员匮乏、缺乏有效的食品安全监管等,要认真研究、精准施策、切实加以改进;要加强部门协作、整合资源、积极引入社会力量,探索多元化运营模式,建立长效机制;同时,严把食品安全关,提升服务质量,让老年人吃得放心、舒心,切实推动老年助餐服务工作高质量发展。

辉县市人大常委会任免名单
(2025年5月28日辉县市第十五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五次会议通过)
决定任命:
王 巍为辉县市人民政府办公室主任;
张阳峰为辉县市文化广电和旅游局局长;
杨玉明为辉县市水利局局长;
高瑞伟为辉县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局长;
郭冬卫为辉县市医疗保障局局长;
司月莲(女)为辉县市农业农村局局长;
晋慧敏(女)为辉县市民政局局长;
张明磊为辉县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局长;
李志枫为辉县市司法局局长。
决定免去:
王 巍的辉县市水利局局长职务;
杨玉明的辉县市农业农村局局长职务;
李明星的辉县市人民政府办公室主任职务;
姚向英的辉县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局长职务;
王景强的辉县市医疗保障局局长职务;
李进华的辉县市民政局局长职务;
任辉生的辉县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局长职务;
赵盼盼(女)的辉县市司法局局长职务。
任命:
张立东为辉县市人民法院审判员、审判委员会委员、副院长。
免去:
杜汇林的辉县市人大常委会城市建设环境与资源保护工作委员会主任职务。

辉县市人大常委会
关于接受刘志飞辞去辉县市人民法院院长
等职务请求的决定
(2025年5月28日辉县市第十五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五次会议通过)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组织法》的有关规定,辉县市第十五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决定:接受刘志飞因工作变动辞去辉县市人民法院院长、审判委员会委员、审判员职务的请求,报辉县市第十五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七次会议备案。

辉县市人大常委会
关于张立东为辉县市人民法院代理院长的
决 定
(2025年5月28日辉县市第十五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五次会议通过)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组织法》的有关规定,辉县市第十五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决定:张立东为辉县市人民法院代理院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