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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融监管总局:要将商品住房项目贷款全部纳入“白名单”,做到“应进尽进”
红星新闻
2024-10-17 12:17:44

10月17日,国务院新闻办公室举行新闻发布会,介绍促进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有关情况。

下一步金融监管总局将采取哪些具体举措,推进城市房地产融资协调机制工作?对此,金融监管总局副局长肖远企表示,党中央、国务院对房地产工作高度重视,作出了一系列重要的决策部署。今年年初以来,金融监管总局跟住建部门一起指导建立了城市房地产融资协调机制,把合规房地产项目都纳入“白名单”,推动金融机构增强对房地产“白名单”项目融资的支持力度。

▲发布会现场

肖远企介绍,9月26日,中央政治局会议要求,要加大“白名单”项目贷款投放力度,金融监管总局目前正按照中央政治局会议的精神,抓好贯彻落实。主要有几个方面:

一是要将商品住房项目贷款全部纳入“白名单”,做到“应进尽进”。“白名单”和城市融资协调机制已建立半年多时间。纳入“白名单”以后,对房地产项目的管理更加规范,融资也更加便利快速,对于项目的建成和交付、对于保障购房人的合法权益发挥着非常重要的作用。在广东珠海有个住宅项目,前期已出售了部分房屋,后来因为种种原因,这个项目处于停工状态。城市融资协调机制建成以后,省级、市级等好几个层级都建立相应的融资协调机制,在协调机制的协调和推动下,使得这个项目符合纳入“白名单”的条件标准,最终推动这个项目纳入了“白名单”,某一家国有大行对这个项目新增贷款6亿元,该项目很快就复工建成,相应的配套设施也同步建成,很快就成为珠海的一个畅销楼盘。

目前,经过认真地研究,把商品住房的房地产开发贷款项目全部纳入“白名单”的条件已经具备,今后符合“白名单”标准条件的房地产项目,均应该按照“白名单”管理,做到“应进尽进”。在具体流程上采取审核与备案两种形式。在审核方面,按照目前城市融资协调机制对“白名单”项目的流程继续发挥作用,继续保留,同时房地产项目公司也可跟银行一起商量,银行按照授信标准,对房地产项目进行融资,通过“白名单”机制进行备案,纳入“白名单”管理。

二是进入“白名单”的项目,商业银行要做到“应贷尽贷”。指导各家银行在现有工作专班机制基础上,进一步加大力度,逐项目落实贷款投放进度,适度下放审批权限,提高审批和放款效率,按照项目建设进度,及时发放贷款。各城市协调机制也要积极协调相关各方,加大问题项目的修复力度,落实贷款发放条件,配合金融机构做好贷款的审核和发放。原则上,如果有关条件和要求没发生变化,对于进入“白名单”的项目,银行就应做到“应贷尽贷”。

三是优化贷款资金的拨付方式,做到“能早尽早”。今后,商业银行可在与房地产项目公司协调一致的前提之下,根据房地产项目公司提供的用款计划,将全部贷款提前发放至房地产项目公司开立的项目资金监管账户,后续依据实际用款申请,从监管账户受托支付到用款对象,把资金拨付的时间提前,只要授信审批通过后,就可把全部贷款发放到房地产项目公司的资金监管账户。这样做的好处是贷款资金可快速及早发放到房地产“白名单”项目公司的账户上,可以提早把钱支付给上下游企业,能够确保房地产项目、住房项目能够及早甚至提前开工建设。

肖远企还通报了一个数据,截至10月16日,据统计,“白名单”房地产项目已审批通过贷款达到2.23万亿元。预计到2024年底,“白名单”项目贷款审批通过金额将翻倍,超过4万亿元。

红星新闻记者 付垚 实习生 尤丽琴 北京报道

编辑 何先锋 责编 官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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