观点网讯:10月31日,远洋集团控股有限公司发布股东特别大会通告,宣布将于2024年11月18日上午九时三十分在北京朝阳区东四环中路56号远洋国际中心A座31层会议室举行股东特别大会。
此次大会的主要目的是考虑及酌情通过三项普通决议案。
首先,普通决议案1涉及批准、确认及追认强制可转换债券的发行及其下拟进行的交易,包括发行不计息强制可转换债券,该等债券可根据条款转换为远洋集团普通股,并授予公司董事特别授权以行使公司权力配发、发行及处理转换股份。
其次,普通决议案2和3分别涉及中国人寿新票据发行及其下拟进行的交易,以及中国人寿强制可转换债券发行及其下拟进行的交易等。
远洋集团将自2024年11月13日至11月18日暂停办理股份过户登记手续,过户登记截止时间为11月12日下午四时三十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