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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门峡征集肉制品违法犯罪线索 举报电话公布!
顶端三门峡
2024-08-28 15:25:05

关于征集肉制品

违法犯罪线索的公告

为严厉打击肉制品违法犯罪行为、保障群众食品安全和身体健康、维护市场秩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现面向社会广泛征集肉制品违法犯罪相关线索。
 

一、征集范围

(一)收购、贮存、销售、加工病死、毒死或者死因不明的畜禽肉类违法犯罪行为;
(二)违法使用“瘦肉精”等食品动物中禁止使用的药品及其化合物,以及注水、注药或者注入其他物质违法犯罪行为;
(三)肉制品加工中掺杂掺假、以次充好,违规使用鸡、鸭等其他肉类冒充(或掺入)牛羊肉及其制品违法犯罪行为;
(四)以涂抹香膏、血液等方式加工假劣牛羊肉制品违法犯罪行为;
(五)滥用甲醛、双氧水等物质加工牛肚、血旺、鱿鱼等肉制品及水产品违法犯罪行为;
(六)私屠滥宰、未按规定索取查验生猪等检疫合格证明、肉品品质检验合格证,非法买卖、伪造检疫合格证明等违法犯罪行为;
(七)加工、销售未经检验检疫走私入境的冻品肉违法犯罪行为;
(八)未经许可从事肉制品生产加工的黑窝点、黑作坊,以及销售来源不明的熟食、卤味等肉制品违法犯罪行为;
(九)生产、经营存在添加非食用物质、农兽药残留超标、超范围超限量使用食品添加剂等情形肉类产品等违法犯罪行为。

 

二、线索举报要求
(一)检举、揭发、提供的违法犯罪线索要有明确的举报对象,举报违法犯罪事实要有必要的证据。
(二)举报人要对提供线索的真实性负责,不得故意捏造或夸大事实诬陷他人。对恶意举报的,公安机关将依法追究其法律责任。
(三)对提供违法犯罪线索的举报人,市场监管部门和公安机关将对其信息严格保密,依法保护其人身安全。对破获犯罪有直接和重大作用,且该线索未被公安机关掌握的,按照相关规定给予奖励。

 

三、举报电话:
12315,110

 

三门峡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三门峡市公安局

2024年8月27日

图片
来源: 三门峡发布
编辑: 王兴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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